中新網北京7月26日電(張尼 種卿)近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發生一起老虎傷人慘劇,事件致1死1傷。目前,野生動物園已被責令停業並配合聯合調查組對事發原因進行調查,受傷的遊客正在醫院進行治療。
25日,延慶區園林綠化局新聞發言人向記者表示,網傳傷人老虎被處死為謠言,目前,包括傷人老虎在內,動物園的所有老虎均已被關回虎舍。
事件回顧:遊客下車突遇老虎襲擊 致1死1傷
這起老虎傷人的悲劇發生在23日下午3點左右,地點為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東北虎園內。
從動物園當時的監控視頻看,事發時,一輛白色小轎車在遊覽過程中突然停下,接著副駕駛座位上一位梳著馬尾、身穿裙子的年輕女子打開車門,從前方繞到汽車駕駛座。
視頻顯示,當時前方有聲音引起年輕女子注意,她抬頭看了一下,不料身後突然躥出一隻老虎。女子被老虎撲倒在地並拖走。遇此突發狀況,駕駛座位上的年輕男子和車后座上的一名老年女子趕緊下車追趕。緊接著,園內巡邏車飛快趕過來,向被叼走女子的方向駛去。
據了解,遇襲的年輕女子之後被工作人員救下,並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遺憾的是,趕去解救的老年女子被另一隻老虎襲擊,當場死亡。最終這起事故造成1死1傷的結果。
延慶區園林綠化局:處死傷人老虎為謠言
記者了解到,老虎傷人事件發生後,延慶當地責成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同時責令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立即停業配合調查,進行全面整頓,以確保旅遊安全,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
此前,延慶區委宣傳部對媒體表示,自駕遊客入園時都看到過園方的安全提示,簽訂了相關協議。兩名女遊客下車時,車輛肯定沒有駛出虎園,只是遊客自己誤認為已經出了虎園,下車後才出了意外。
延慶區園林綠化局新聞發言人王淑琴也向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介紹,園區在遊人進園處的確設有提示警告,並與自駕車遊客簽訂協議書,強調進入園區的自駕車主在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喂食物,嚴禁下車。
“乘客下車原因目前還不知道,當事人還在醫院,暫時無法調查清楚。”王淑琴稱。
另外,此前網上有傳言稱,傷人的老虎可能會被處死。但王淑琴向中新網記者證實,上述説法純屬謠言。“動物園已經把散養的老虎關進虎舍,傷人的兩隻老虎也沒有受到處置,而是和其他老虎一起被關進虎舍。”
傷者:已被轉入北醫三院 救治仍在進行
早前有媒體報道稱,事發後,傷者被送至延慶區人民醫院,但是由於傷情較重,被轉送至北醫三院救治。
另有報道稱,傷者的氣管、動脈及腦血管等要害部位沒有受傷,但是身上有多處傷口,其中大部分為撕裂傷,失血較多。但截至24日,傷者已脫離生命危險,傷情穩定,但仍不能排除感染的可能。
25日,中新網記者前往北醫三院了解到,傷者的確被轉入該院進行救治,但院方目前暫不對外透露具體救治情況,醫生及傷者家屬不接受採訪。
對於園方及有關部門後續會做怎樣善後處理,以及如何與傷者及家屬進行協調,王淑琴稱,現在的重點工作還是全力救治傷者。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官網有關自駕車遊覽須知 (來源:網頁截圖)
爭議:遊客違規下車遭襲 園方可“免責”?
當事遊客進入園區前簽訂過相關責任書,其中明確規定自駕入園要鎖好車門窗,嚴禁下車。那麼,老虎傷人事件是否應該由擅自下車的遊客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在法律專家看來,並非如此。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張起淮對中新網記者分析稱,依據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安全協議的簽署並不能成為免除園方對遊客人身傷害應承擔法律責任的理由。
張起淮表示,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的規定,即便雙方簽訂有安全協議,但其中免除園方責任,加重遊客責任或者排除遊客主要權利的條款,應屬於無效條款。
同時,《合同法》第五十三條亦規定“(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産損失的。”屬於合同中無效的免責條款。因此,安全協議中如有前述免責條款的,對雙方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律師張新年接受中新網記 者採訪時也表示,這起悲劇中,傷、亡者本身存在很大過錯,但是動物園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即便園方以廣播或路標的形式進行了安全提示,並與遊客簽訂了責任 書,但是園方並不能全部免責。園方與遊客所簽訂的相關“免責”條款還有可能會誤導園內工作人員,認為出現意外與動物園方面沒有關係,從而疏于管理。
“在老虎出沒的險境中,普通車輛本身就不是安全的掩護體。”張新年強調,在行駛的過程中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比如車輛失控發生撞擊使得車窗破損、發動機故障又遭遇手機斷電、遊客身體突發疾病開門求助等等,都有可能使得乘客暴露在老虎的攻擊範圍內。
張新年認為,作為管理方,動物園應該意識到這樣的遊園項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應該對各種潛在的危險因素充分考量並嚴防死守,確保遊客的人身安全,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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