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情殺獲刑13年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閆某帶著孩子到妻子單位接她下班,卻碰到妻子的情人也在場。兩人見面便廝打起來,閆某持三棱刀將對方扎死,後投案自首。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閆某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死者家屬5.4萬餘元。
44歲的閆某是本市無業人員,被害人馮某歿年33歲。據閆某供述,他和妻子張麗(化名)2008年在棋牌社認識了馮某,一來二去就混熟了。去年6月,馮某經常在夜裏給張麗發資訊聊天,他覺得兩人之間有問題,但沒有證據。去年8月一天夜裏,閆某偷看妻子手機,發現了馮某發的曖昧資訊。後張麗承認與馮某2008年就發生了性關係,她想分手,但馮某一直糾纏不斷。此後,他找到馮某,對方答應斷絕關係。
去年10月7日傍晚,閆某帶著兒子到妻子上班的大興區某商場,準備接她下班。到達後,他看到妻子在看手機,拿過去看到馮某發的短信,稱要來商場看她。閆某隨後在電話裏和馮某爭吵起來。
當晚8點,馮某與閆某見面後便廝打起來。其間,閆某持三棱形銳器扎刺對方胸部、背部、腰部等部位數下,後逃離現場。民警、醫生趕至現場時,馮某已死亡。兩天后,逃至河北的閆某在當地投案。
張麗的證言顯示,她在婚後認識了馮某,當時閆某對她不好,她感覺不幸福,而馮某正與妻子鬧矛盾,兩人就好上了。馮某與妻子和好後,她與馮某就斷了聯繫。後馮某離婚,兩人又恢復了情人關係。事發當晚,馮某發短信説已到商場,張麗怕他和閆某撞上,就發短信讓馮某到廁所等她,正好被剛進店的閆某看到。閆某與馮某就動起手來。庭審中,馮某的家人要求閆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7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閆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馮某明知閆某與張麗係合法夫妻而與她存在不正當關係,當日明知閆某接妻子下班仍執意到達現場,馮某對於導致矛盾升級引發本案存在過錯。閆某構成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判處閆某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死者家屬5.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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