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領證件需繳納工本費20元,補領40元
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向受理地公安機關交納工本費。到期換領證件的20元,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的40元。
身份證丟失要持戶口簿挂失
群眾丟失居民身份證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挂失並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挂失。
撿到身份證應及時交給公安機關
群眾撿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及時交給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戶籍辦理大廳,由公安機關錄入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資訊庫,併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急需登機可通過機場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
對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人員,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資訊系統核準人員身份,及時為群眾開具臨時身份證明,用於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