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的朱先生發帖稱,他用麵包車運了24箱牛奶,準備送給親戚。結果交警以違規載貨為由,罰了他100元。朱先生認為交警的處罰有問題:難道車上裝送給親戚的禮物,就算違規載貨?此事在網上引起了激烈的討論。
對此,常州武進警方回應稱,朱先生駕駛的麵包車上裝有24箱牛奶,屬於載貨的行為,交警的處罰是合法的;警方同時表示,從人性化執法的角度看,交警工作還有可改進之處。
他的遭遇
開車帶24箱牛奶送節禮,被罰了100元
今年34歲的朱先生是常州人,丈母娘家在溧陽社渚。臨近年底,他採辦了一些禮物要送給丈母娘一方的親戚。朱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丈母娘那邊有12個長輩,我妻子還有個姐姐,她們兩個就合起來買了24箱牛奶,讓我開車送到溧陽。”
1月26日上午9點50分左右,朱先生開著9座的金盃麵包車經過武進湟裏時被交警攔下檢查。“交警看我車裏擺了一排牛奶,説我違反規定載貨,要罰款100元。我就解釋,我不是運貨,牛奶都是送給親戚的。隨後我就要求交警解釋一下罰款依據。”朱先生稱,“交警沒有明確答覆,後來他説,如果不服判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起訴。”
當時急著趕路,朱先生簽了字後就去了溧陽,事後他又覺得心裏憋屈,“以前我用麵包車運送過五金件,也被罰款過,那些東西確實是貨物,我也認可。可這次我帶的是牛奶,是自己買來送人的,這是貨物嗎?”他同時表示,“如果説車上不能載物,那以後我們開車去超市買東西帶回家、過年時開車帶著大包小包的禮品走親戚,也都算違章嗎?”
警方回應
屬違規載貨,處罰並無不妥
“武進交警姜SIR”在網上表示,這件事情最大的爭議是24箱牛奶到底算不算貨。“車輛有兩大用途:載人、載貨。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24箱牛奶的確算貨,交警的認定並沒有錯。可如朱先生所言,24箱牛奶是兩家人過節準備的年貨,並非用於經行銷售。其實是扮演的角色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交警講的是法,車主看的是情。是法與情的衝突。”
此後,武進警方相關負責人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交警部門加強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將長途客車、旅遊包車、麵包車、危化品運輸車等作為春運交通安全檢查的重點車輛,對涉嫌的交通違法行為也從嚴查處。“朱先生駕駛的麵包車上裝有24箱牛奶,屬於載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所以,對朱先生的處罰是合法的。從人性化執法的角度看,交警工作還有可改進之處。
提醒
開車帶年貨
最好放進後備箱
朱先生的遭遇引起網友熱議,更多網友則追問:以後車裏放東西,是不是都屬於載貨,被交警發現了都要罰款?“過年了,總歸大包小包的呀,難道拜年都空手到府?”網友“東經32度”表示。對此,武進警方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不少網友質疑,是不是以後車上都不能帶物品了,其實是大家誤解了。
“載客汽車,包含9座以下的小客車,如果帶物品,就必須要放在後備箱裏或者行李架上。”該負責人表示,“我們生活中也經常會把一些物品放在車廂內,就拿春節前大家會購買的禮品來説,往往是後備箱放不下了,就放在車廂內,這似乎都是大家經常做的,司空見慣了,可並不能因為是大家司空見慣的行為,就認為是合理合法的。”他表示,“尤其像私家車內如果裝了大量物品,比如長桿子等超寬超長物品,也都會被交警攔下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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