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7時許,隨著火車一聲長鳴,因販毒逃亡達20年之久的朱某林被福建泉州鯉城警方從千里外地黑龍江伊春押回。
據警方介紹,朱某林原本有個幸福美好的家庭,1989年,當時年僅27歲的他在老家浙江麗水縉雲縣辦起了磚窯廠,每年能收入好幾千元,隨後妻子又于1990年為其生下一女兒,日子過得紅紅火火。1991年初,其在泉州打工的幾位親戚找到府,説販賣毒品很賺錢,要其一起做大買賣。鬼迷心竅的朱某林答應下來。經過一番密謀,由朱某林、朱某祥一同出資5000元,交由朱某林、朱某新到雲南購買海洛因200余克並將毒品運回泉州販賣。
1991年底,泉州警方在一次治安檢查中,發現有人在泉州市區販賣毒品海洛因。1991年12月2日,警方在趁毒販在市區某賓館交易時採取行動,當場抓獲朱某新、朱某芬、呂某福、胡某雲,繳獲海洛因200余克。該案的另外兩名主要案犯朱某偉、朱某林在獲悉同夥被捕後逃之夭夭。隨後,警方將兩人列為通緝犯加以通緝。
2005年3月,朱某祥被浙江警方抓獲。在獲悉這一消息後,朱某林立即從江西某磚窯廠逃亡到黑龍江伊春一公司繼續過起了隱姓埋名的逃亡生活。
時光流轉,雖然泉州鯉城緝毒大隊的辦案民警換了一波又一波,但鯉城警方始終沒有放棄。但由於案件主犯之一的朱某林始終沒有抓獲,案件一直無法結案。今年公安部部開展“清網行動”以來,該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黃建宜、副教導員龔川敏帶領民警先後多次到朱某林家鄉走訪,並對其親屬做規勸工作。從中梳理出朱某林可能的外逃地點及生活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