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證資訊查詢收費有了標準。昨日,發改委發出通知,如果有關單位核實公民身份資訊,可被收取公民身份認證服務費,最低每次5元。
查無此號不予收費
公安部所屬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負責向社會提供公民身份認證等服務,通知稱,按照自願有償原則提供服務,不屬於政府行為,其收費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根據通知規定,如果對公民身份資訊進行比對,該中心提供“一致”或“不一致”的資訊,可收取身份認證服務費,其中,比對內容五項以下(含五項),每次5元;比對內容五項以上,每次10元。中心值班人員昨晚表示,如果出現“庫中無此號”的資訊,則不收費。
通知中稱,如果根據用戶需求,提供人口數據資訊匯總、加工或重新製作等服務,可收取人口資訊開發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次50元。
另外,對特殊需求的,收費標準由查詢中心與用戶協商確定;按規定向國家機關、社會福利公益機構和公民提供上述服務不得收取費用。
同時,查詢中心不得提供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有關資訊服務,公安部門不得強制公民等到查詢中心查詢並收費。
查詢中心收取上述費用應使用稅務發票,依法納稅,並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部分收費項目未提及
昨日,記者登錄該中心網站時發現,除了身份核查收取費用外,同名同姓查詢收費是每次一元,尋親訪友服務如果最終聯繫上,則需要收取“80元/人次”的成本費。
但記者並未在發改委的通知中,看到有關“同名同姓查詢收費”的規定。
根據公開報道,核查公民資訊收費一事,在2008年就曾引來公眾爭論。此次發改委在通知中稱,考慮到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負責全國公民身份資訊的收集處理,和全國公民身份資訊系統的建設、管理、運營,向社會提供公民身份認證等服務,經研究,確定了公民身份認證等服務收費標準。(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