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家銀行辦理了多張信用卡,惡意透支達22萬餘元,41歲的北京男子谷向東因銀行報案被捕。記者上午獲悉,因被認定犯有信用卡詐騙罪,谷向東近日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10萬元,並被責令退賠22萬餘元透支欠款。
自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間,谷向東大量辦理多家銀行信用卡。至2008年12月,谷向東在自知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仍然繼續辦理銀行信用卡並進行透支,至案發前惡意透支共計22.6萬餘元,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無法歸還。
谷向東庭後曾對記者表示,如果説自己有罪,那麼銀行就是“幫兇”。有幾次他沒想辦信用卡,是銀行的人主動找到府,又是贈品又是獎勵的,他才又多申領了幾張。
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為,谷向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鋻於谷向東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宣判後,谷向東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