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明、實驗證明、未婚證明……面對形形色色的證明,社區工作人員已經“麻痹”,但昨日,家住敦煌南街100號的趙先生來社區開證明時,卻讓大家哭笑不得。
“我要開證明。 ”昨日上午,趙先生手拿一個塑膠袋,急匆匆地走進社區,“我有600元錢被燒成灰,去銀行換時,他們告訴我得來社區開個證明,證明這個錢是在家裏被燒的。”這一要求讓社區工作人員唐岸侖感到為難,“你要的證明超出我們的工作範圍,而且,我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裏燒的,無法開具。 ”聽説無法開證明,趙先生後悔地説,“早知道這麼麻煩,我就不把這600元錢放在烤箱底下了。 ”
原來,趙先生有個朋友專門畫圖,“前兩天他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幫忙,否則無法按時交圖。 ”不忍心朋友因為幾張圖沒畫完,導致賠償大筆違約金,趙先生爽快答應。“如期交圖,朋友給我600元感謝費。 ”
第一次掙到外快,趙先生非常高興,尋思給老婆一個意外驚喜,“我老婆告訴我晚上烤地瓜,為讓她能很容易發現,我就將錢藏在烤箱下面,僅露了個角。 ”
然而事與願違,當趙先生的妻子在廚房裏忙活時,根本沒有發現放在烤箱下面的600元錢。“等我想起來時,錢已經燒得只剩幾個碎角。 ”趙先生只好用塑膠袋將碎角與灰燼裝好,拿到銀行進行兌換。“可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必須由社區出具證明,證明這個錢是我放在烤箱下面燒著的。 ”
唐岸侖表示無能為力,“銀行有銀行的規定,社區也有社區的規章制度。再説,錢烤著時我們並沒有看見,無法出具證明。 ”趙先生後悔地説,“早知道這樣,我還不如直接將錢給她,結果惹出這麼多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