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立院”初審通過消費券特別條例 細節仍待協商

2008年12月02日 06:3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條例特別草案”的部分條文,由於民進黨堅持要以“發放3800元現金”取代“消費券”,因此到底是要發現金還是消費券,以及消費券舉債、印製、使用方式及使用期限的關鍵條文,仍有待朝野協商。

  據報道,昨天初審通過的條文部分,只確定這項條例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經建會”,而發放消費券的相關辦法及消費券存入金融機構的入帳方式,將分別交由“內政部”及“財政部”處理。

  此外,消費券的相關業務,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決標的規定。非金融機構營業人違反消費券的使用規定時,會按消費券面額處一到三倍的罰鍰。 

  據指出,雖然這項草案的細節部分還待協商,但草案還是會交給今天的“程式委員會”,排入星期五“院會”進行處理。(趙靜)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