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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妻請假不出庭卻去飯店就餐 律師辯稱不宜出庭

2007年12月10日 07: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吳淑珍(坐輪椅者)被拍與家人外出就餐 來源:臺灣“TVBS”

  台灣網1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去年底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在“機要費案”審理法庭上昏倒,休養將近1年,請假不出庭14次;有臺灣媒體報道,她上月和女兒女婿外孫一起到臺北喜來登飯店用餐。針對有質疑吳淑珍可以外出吃飯為什麼不能出庭,辯護律師顧立雄説,請假都是聽醫生建議,而且法庭上沒有醫療設備,出庭對吳淑珍來説還是很危險。

  去年12月15日,“機要費案”第一次開庭,被告吳淑珍當庭昏倒,緊急送醫往後,10個月內吳淑珍向法官請了14次假,因為臺大醫院診斷她身體狀況真的太差。

  針對臺灣媒體報道吳淑珍外出就餐,顧立雄解釋説:“説真的,我事先不知情,我事後也沒有去問,我們會問一下醫療團隊的意見,那我以前也説過,我們要看一下法院那邊,有必要的配備嘛,如果説這些必要的配備能夠齊全,那麼醫療團隊評估,認為狀況許可,我們再跟法院來商量。”

  “東森新聞”報道質疑:法庭內沒有醫療設備處理緊急狀況,可是飯店餐廳裏難道就有急救系統嗎?就演算法院準備了這些設備還是用不上,因為整個“機要費案”為了陳水扁把發票明細列為“機密”,結果臺北地院不準,現在光是吵這個司法程式就已經沒完沒了。

  顧立雄説:“地院做完裁定或‘高院’做完裁定之後,都還有抗告跟再抗告的機會。”“東森新聞”報道最後説,不斷抗告,讓“機要費案”審了一年毫無進展,原本是差點動搖臺灣政治生態的震撼彈,現在被一招“拖”字訣,淹沒在其他接踵而來的藍綠衝突之中。(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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