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管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落地生威
36個省級稅務局黨委紀檢組首次全部自主立案 海關係統紀檢監察機構移送問題線索增長2.5倍
垂管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落地生威
10月以來,城銀清算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崔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者保護局原一級巡視員曾長虹等多名垂直管理單位領導幹部被查。隨著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逐步深化,“室組地”協作機制帶來的反腐震懾不斷加大,改革帶來的制度優勢正持續轉化為治理效能。
作為黨中央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延伸和拓展,垂管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統籌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五次全會對此都作出部署。2019年5月,中央紀委決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等8家單位進行試點探索。兩年多過去,改革試點進展如何?形成哪些可供借鑒的經驗做法?改革還面臨哪些問題亟待破解?記者日前採訪了部分試點單位有關負責人。
1 “室組地”聯合辦案,違紀違法一起查、審查調查雙立案,“不敢腐”的震懾效應持續強化
近日,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和海南省紀委監委的協作配合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海口海關原黨組書記、關長李藍雪的案件查辦取得階段性成果。
同樣最大程度發揮“室組地”聯動合力的,還有對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高萍的查辦。
高萍案件涉及人員多,案情較為複雜,調查取證需跨省進行。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三監督檢查室、江蘇省紀委監委領導下,查案過程堅持違紀違法一起查工作原則和紀律審查監察調查雙立案工作模式。“我們對高萍涉嫌違紀問題紀律審查立案,南京市監委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監察調查立案,確保違紀違法同步研究、審查調查一體推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在“組地稅”協作配合下,此案中涉及異地、多人的留置行動得以順利實施,案件在短時間內取得重大進展。
記者梳理多家試點單位工作發現,“室組地”協作辦案已成為改革中形成的一項重要經驗。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通過與省級紀委監委聯合印發加強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協作配合的文件,進一步明確管轄範圍、問題線索移送、執紀審查配合、監察調查配合等內容,推動省級垂管單位與本級紀委監委建立健全溝通會商、資訊共用、聯合監督檢查等機制。
“通過加強與地方紀委監委的協同合作,線索移送實現了從‘多頭對接’到‘單線對接’的轉變,破解了以往‘移交不暢’的難題,案件管轄更加清晰明確,審查調查也能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
在協作機制下,各試點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執紀辦案力度不斷加大,不少垂管單位紀檢機構實現留置案件“零突破”,執紀效能明顯提高,“不敢腐”的震懾效應持續強化。
應急管理系統紀檢機構去年共處置問題線索1186件,立案348件,對435名黨員幹部作出黨紀政務處分,比2019年同期分別增長26.71%、43.21%和66.03%。
2020年以來,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先後與22個省級紀委監委就81名黨員幹部職務違法犯罪問題協商管轄事宜,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截至改革前的10余倍;36個省級稅務局黨委紀檢組首次全部自主立案。
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和海關紀檢機構向地方紀委監委移送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線索35件,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截至改革前的3.5倍;線上索處置、案件辦理中地方紀委監委協助99件,是改革前的3.4倍。
2 聯動監督貫通上下、銜接內外,監督全覆蓋落實到具體人和事
日前,一件反映深圳海關某關員與企業人員存在不當交往的匿名舉報引起了深圳海關黨委紀檢組的注意。該關組織業務骨幹運用“智慧紀檢”大數據分析涉案關員可疑資訊,並同步啟動同深圳市紀委監委辦案協作機制,及時固定相關關員收受禮品禮金的證據,為案件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撐。
“由於沒有監察許可權,以往遇到類似的問題線索難以處置。協作機制建立後,在依託紀委監委查詢取證的基礎上,同時發揮我們熟悉海關業務的優勢,查辦了多起關員接受工作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等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問題,形成了有力震懾。”深圳海關黨委紀檢組有關負責人説。
垂管單位監督鏈條長、體量大、單位多,特別是越往下越存在“上級監督遠、同級監督弱、地方監督難”等問題。實踐過程中,試點單位通過發揮與地方紀委監委聯動監督貫通上下、銜接內外的優勢,在垂管系統傳導“管我的人在北京、查我的人在身邊”的監督壓力,推動監察監督不斷向基層延伸。
試點改革後,深圳海關“智慧紀檢”系統與深圳市政務資訊資源共用平臺對接,獲取568萬條企業法人數據,建立了全鏈條數據關聯,並將關區處級以下1.5萬條幹部職工資訊納入深圳市紀委監委“智慧監督”平臺,實現監督全覆蓋。借助該平臺,深圳海關黨委紀檢組已開展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套取加油卡現金等專項監督,從海量數據中精準發現問題。
“通過在紀檢機構中設立資訊數據監督部門,與深圳市紀委監委進行聯動,借助‘智慧紀檢’全天候、不間斷的數據分析,研判關區‘圍獵’與反‘圍獵’態勢,定位不可靠的人和不靠譜的事,實現見人見事見細節,為精準執紀問責、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創造有利條件。”深圳海關黨委紀檢組有關負責人説。
聯動協作也讓垂管單位紀檢機構與地方紀委監委的聯繫日益密切,在實現監督全覆蓋的同時,提升了日常監督的有效性。
“之前海關紀檢機構與地方紀委監委雖有溝通,但次數不多,很多工作為‘一事一議’,溝通過程週期長。”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後,雙方溝通聯繫進一步加強,海關紀檢機構主動向當地紀委監委報告履行監督專責情況,有的地方紀委監委派員參加直屬海關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廉政風險排查會、典型案例剖析會,協同監督效能大大提高。
3 加強對下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建立健全層層強化監督責任、推動主體責任落實機制
與分級管理體制、分級管理單位相比,垂管單位除中央一級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設立派駐紀檢監察組外,二級以下單位紀檢機構普遍為內設性質。這些內設的紀檢機構管理相對封閉、監督獨立性不強、壓力傳導容易層層遞減,如何自上而下加強督促指導,推動垂管單位“兩個責任”層層落實,成為改革中著力探索的方向。
“一方面要推動主體責任層層落實,特別是壓實駐在部門黨組的責任;另一方面抓好垂管單位紀檢機構的業務統籌和監督檢查,以此倒逼駐在部門黨組責任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了解,在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監察組的綜合監督對象中,國家統計局調查隊系統、國家糧儲局垂管局、國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監管機構都屬於垂管單位。4家駐在部門共有直屬聯繫單位和省一級垂管單位142個,省級以下垂管單位1418個,盤子大、任務重,下屬垂管單位中紀檢機構存在不願不會不敢監督的問題。
去年以來,該紀檢監察組“一對一”指導把關問題線索處置意見、案件辦理結果,組織6個檢查組赴21個省(區、市)55個紀檢機構,開展問題線索處置和案件品質現場集中評查,涉及問題線索1723件、立案233件,發現各類問題775個並適時進行通報,規範問題線索移送6件。
“評查結束後,我們及時將整體情況和問題清單向駐在部門黨組、有關紀檢機構通報反饋,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舉一反三,推動完善制度。會同駐在部門黨廉辦、機關紀委,組織紀檢機構開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現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辦案件全覆蓋,涉及受處分人員549人次,針對發現的5大類70個問題,督促健全長效機制,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該負責人表示。
除了加強對下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外,針對垂管單位各級黨組織層層對上負責、對下領導的特點,不少派駐紀檢監察組推動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履職清單、工作細則,建立完善與黨組(黨委)定期或專題會商、重要情況通報、及時溝通提醒等制度機制,指導內設紀檢機構健全完善協助抓好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監督責任的制度規定,促進“兩個責任”同向發力、層層貫通。
日前,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向總局黨委和稅務系統通報了紀檢機構主要負責同志2021年第二季度履行監督職責報告。去年以來,該紀檢監察組與總局黨委開展4次專題會商,並向稅務系統通報會商情況,要求各省級稅務局參照開好會商會議。
“建立省級稅務機關紀檢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履行監督職責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推動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職責的一個重要抓手。通過做實季度報告和專題會商,督促紀檢機構發揮好‘探頭’作用,探索破解‘一把手’和同級監督難題。”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
4 改革任重道遠,需不斷加強業務和隊伍建設,層層強化“上對下”的領導和監督
垂管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也是一件新事、難事。從破題起步、摸著石頭過河到取得階段性成效,試點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還需要通過不斷實踐加以解決。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紀檢機構及其人員力量不足,能力素質不適應監督全覆蓋要求成為不少垂管單位亟須解決的一個問題。有的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編制與監察對象配比為0.4‰,監督力量與系統實際需求差距很大;有的垂管單位紀檢幹部普遍來源單一,特別是專職紀檢幹部數量較少,且任職時間較長、流動不暢,大多數沒有法律、財務、審計等相關專業背景,審查調查能力知識不足、監督方法單一。
對此,多家試點單位著眼業務建設、隊伍建設不斷深化改革。2020年下半年以來,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會同稅務總局黨委建立全國稅務系統紀檢幹部主題聯學機制,通過“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組織稅務系統1.9萬名紀檢幹部,圍繞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執紀審查、深化以案促改、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紀律作風專項整治等5個專題,每季度一主題開展視頻聯學。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監察組有針對性地向垂管單位紀檢機構交辦問題線索,要求協助側面了解和核查線索,有序抽調垂管單位40余名幹部參與專項檢查、案件查辦等工作,加強以幹代訓、以案代訓,提高幹部監督執紀素質能力。
此外,對監督工作面上投入多、深度不夠,業務監督多、政治監督不足,對下級監督投入精力多、對黨委班子和“一把手”的監督方法措施少等現象也存在於一些試點單位中。
“在同一部門內部,機關紀委、在京單位紀檢機構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日常督促指導較多,抓改革試點任務落實的力度也相對較大。地方紀委監委對垂管單位紀檢工作的領導和指導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在一些地方,工作聯繫僅限于年終例行工作彙報。”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改革試點在形成橫縱向監督合力、增加監督穿透力等方面還需要下功夫,建議將屬地紀委監委對垂管單位紀檢機構的指導聯繫機制具體化、常態化。
垂管單位在國家治理體系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更要強化“上對下”的領導和監督,確保垂管單位從“大腦”到“神經末梢”都按照黨中央指明的方向、確定的路線穩步前進。
多家試點單位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加強垂管單位黨的領導和監督,關鍵在於層層壓實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紀檢機構的監督責任,層層強化黨組(黨委)全面監督、派駐監督和內設紀檢機構監督,建立健全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責任制度和監督體系,通過督促各級黨組織層層發揮功能作用、向下傳導壓力,推動改革試點工作走深走實。
本報記者 劉廷飛 侯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