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北京住建委官網消息,北京住建委會同北京市有關部門聯合發佈《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實施。北京住建委表示,共有産權住房屬於産權類住房,在落戶、入學上和購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今後五年將完成25萬套共有産權住房供地,通過加快房源供應,提升建設品質,公平合理分配,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有效推動北京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運作。
北京市住建委稱,8月3日在住建委網站發佈了《辦法》徵求意見稿,就共有産權住房新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受到廣大群眾、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本市共有産權住房制度表示支援和贊同,認為是北京市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同時,針對《辦法》中一些具體細節問題也進行了討論,主要集中在單身年齡30周歲、離婚及轉出住房記錄限制、東城西城區房源、能否落戶入學等方面。
一是關於單身申請年齡。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産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後買”,形成梯度消費。下一步,我委將制定支援政策,引導30周歲以下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形成租售並舉、先租後售、梯度消費,確保政策有效銜接。
二是關於離婚、有住房轉出記錄人員限制申請。對於離婚人員申請問題,我委已在《辦法》中明確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不滿三年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對於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採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家成員名下無住房”、“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三是關於東城、西城等區房源。對此,《辦法》第五條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發展新區統籌部分房源用於彌補中心城區房源供應不足。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東城、西城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家庭,與項目所在區戶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關於能否落戶、入學等問題。共有産權住房屬於産權類住房,在落戶、入學上和購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今後五年將完成25萬套共有産權住房供地,通過加快房源供應,提升建設品質,公平合理分配,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有效推動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運作。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