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年以來,北京市紀委市監委按照《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要求,嚴格遵循問題線索處置、管理的程式規定,對問題線索逐件摘錄登記、集中管理,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處置標準,集體排查、集體研究,逐件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做到件件有結果。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未辦結的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向全市下發《關於清理處置十八大以來遺留問題線索的通知》,要求各區紀委在確保案件品質的基礎上,加快問題線索處置節奏,確保問題線索不擱置、不流失,最大限度減少問題線索存量,逐步實現問題線索“零暫存”。對於“大起底”的問題線索,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根據不同性質、輕重情節、社會影響等因素,分類確定處置方式。
為確保“大起底”後問題線索辦理責任落實到位,明確提出“四個嚴禁”的紀律規定,要求對於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嚴禁私自存留、嚴禁向外洩露、嚴禁違規處置、嚴禁以線索謀私。要求轉辦督辦、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等環節的有關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堅決杜絕跑風漏氣、通風報信等問題的發生。今年1至7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5776件,談話函詢1776件次,立案1461件,處分1542人,其中廳局級幹部30人,縣處級幹部237人,鄉科級幹部292人,移送司法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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