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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懺悔:把結交企業老闆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7年08月01日 15:51:16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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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結交企業老闆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藝傑

  我是一名農家子弟,年輕時每讀到孟子“修身、持家、治國、平天下”名句時,就會熱血沸騰,立志報效國家。通過數年打拼,我成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並逐步獲得權力和關注,但如今我犯下罪行,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年輕時的理想和抱負被我踐踏了,我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厚愛!

  前些年,地方崇尚經濟發展、追求完成經濟指標,於是我在具體工作中把一切圍著老闆轉當成一種工作方式,與老闆們交朋友也成了我工作與生活的重要部分。逢年過節,老闆們為和我套近乎、拉關係,都會給我送上些小恩小惠,久而久之這些老闆從請我幫小忙發展到讓我給他們辦大事,從小禮相送變成重金行賄,而自己也徹底喪失了底線,錢禮都欣然笑納。我就這樣稀裏糊塗地迷失了自我,忘卻了一名黨員幹部應該堅持的底線。

  我也常組織參加黨紀國法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學習交流,但捫心自問,我對黨紀國法真正學到心裏的能有多少?能深刻領會的又有幾條?我也到監獄接受過警示教育,對領導幹部犯罪後的獄中生活近距離感受過,但總覺得這些離我很遙遠,甚至對自己陷入貪腐泥潭也渾然無知。每到逢年過節,上級黨委、紀委都會提出廉潔自律要求,但我卻置若罔聞。尤其是在被調到縣城所在地合德鎮擔任“一把手”後,我以年齡大、資格老、閱歷廣自居,大權獨攬,隨心所欲,任意作為,還錯誤地把這些做法看成是領導幹部能力與魄力的體現。在後來擔任副縣長、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我把廣結人脈關係、交好企業老闆作為自己工作與社會活動的重要內容,還時常利用職務影響力,幫助他人辦事撈好處。甚至為謀一己之私,經常把本職工作置於一邊,耗精費神地為社會上的一些人經營項目、運籌謀劃,並樂此不疲。

  如今,我的人生又一次走到一個起點,從這一起點,我怎麼走下去,走完余生?我要按照組織為我指明的人生路走下去,矯正好步履,調整好心態。從黨紀國法的懲處中重新找到自己,自覺認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進行靈魂洗禮,爭取在自己有生之年,再為社會做一點有益的事。

  懺悔人:陳昌瑞

  原任職務:江蘇省射陽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射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10月9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犯罪事實:2005年至2012年間,陳昌瑞利用其在擔任江蘇省射陽縣合德鎮黨委書記、射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期間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收受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賄賂款合計人民幣54.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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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