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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長斌: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

2017年06月11日 09:03:16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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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讓農民有更多獲得感(政策解讀)

  牽一髮而動全身,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作機制,必須總體部署,重點推進,先行試點。用5年左右的時間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按中央要求,農業部、中央農辦今年在全國選定了100個縣先行先試。

  喚醒農村沉睡資産,促進保值增值

  這輪改革重在制度建設,要把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産權制度建立起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改革的目標就是要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

  實現這個改革目標,必鬚髮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目前,全國40%左右的村成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60%左右的村是由村民委員會代行職能,從實踐看,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方向。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明晰集體所有産權關係,發展新型集體經濟。這個新型集體經濟,新就新在不是傳統的“一大二公”的集體經濟,而是集體成員邊界清晰、集體産權關係明確的股份合作經濟。是個人積極性與集體優越性得到有效結合的新型集體經濟,是更具活力和凝聚力的農村集體經濟。

  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作新機制。要管好用好集體資産,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作新機制,促進集體資産保值增值。集體經濟運作新機制,新就新在要堅持市場導向,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盤活集體資産,創新集體資産運營管護機制。需要全面激發農業生産要素的活力。喚醒農村沉睡的資産,才能有效推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建設,才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目前,在農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佔比49.5%,家庭經營收入佔比35.9%,轉移性收入佔比11.0%,財産性收入佔比3.6%。

  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韓長賦説,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這就要求我們維護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經濟權利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

  選擇權交給農民,農民參與農民受益

  目前農村集體資産總量規模龐大,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産總額(不含西藏)2.86萬億元,村均493.6萬元,其中:東部地區資産總額2.16萬億元,佔資産總額的75.5%,村均929.5萬元。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情況十分複雜,改革要把握原則,穩中求進。

  堅持正確改革方向。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緊緊圍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來進行,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有偏離。

  堅守法律政策底線。韓長賦表示,底線有兩條。其一,堅持農民集體所有不動搖,“農民集體所有”,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不是少數人操控、少數人所有。無論怎麼改,不能把集體經濟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讓集體資産流失了;其二,堅持農民權利不受損,無論怎麼改,不能把農民的財産權利改虛了、改少了、改沒了,不能讓老百姓吃虧。守住這兩條底線就可以既讓集體經濟煥發新的生機活力,實現集體資産保值增值;又保護農民權益,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

  尊重農民群眾意願。把選擇權交給農民,是農村改革成功的重要法寶。改革就是要靠農民群眾去協商、去博弈,達成一致的就辦,一時達不成的就放一放,要有歷史的耐心。當前,在農村矛盾中不少是農民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這只能通過民主協商解決,而不能搞硬性規定。

  韓長賦説,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任務已經明確,具體怎麼改,要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按農民的意願辦,整個改革都要體現農民參與和農民受益。

  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

  各地經濟發展水準不同,集體資産構成各異,農民群眾訴求多種多樣,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韓長賦指出,必須分類實施、試點先行。

  分類施策。農村集體的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産都有改革任務,但要重點突出,分類施策,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

  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産,就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繼續搞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三權分置”辦法,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賦予農民長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權益,這方面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政策的穩定性極為重要。

  對非經營性資産,包括集體所有的辦公用房、衛生所、小學校等等,這類資産主要是探索建立集體統一運作管護機制,為集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這方面不宜搞折股。經營性資産,是這輪改革的重點,要著力推進資産確權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

  試點先行。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已在部分發達地區探索了近20年,特別是北京、浙江、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已經完成95%以上。但在廣大中西部地區,就經營性資産改革而言,很多地方還從未搞過。因此,改革要試點先行,先易後難。

  韓長賦説,已經開展改革的,要完善制度,增強農民的獲得感。還沒有開展改革的,可根據農民的要求和意願,先進行試點,再由點及面展開,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改革主要在有經營性資産的村鎮,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經濟發達村開展,這些村經營性資産較多,因産權不清引起的問題矛盾也多,群眾對改革的呼聲較高。(解讀人:農業部部長 韓長賦 採訪人:記者 高雲才)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