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紀檢監察網12日消息,北京市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市委巡視機構決定開展2017年選調幹部工作,選調50名主任科員及以下幹部。
選調範圍面向北京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設具體崗位,統一比選,擇優選調。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核減後確定選調人數。
報考人員需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擁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特別是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需達到5年以上,需熟悉經濟、金融、審計、財會、法律、組織人事等業務,或具有紀檢監察、政法機關及其他黨務、行政部門工作經歷。
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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