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春又回,又是一年盛會期。
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新發展理念,依法行使職權,制定8部法律、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對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這是一份春天的答卷,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擔當的精神、務實的作風,展示了在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
立法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梳理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的立法脈絡,最鮮明的特徵是: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常委會緊緊抓住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立法項目,交出了一份高品質的立法成績單:截至今年2月24日,共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過7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議;作出1個法律解釋;決定將1件法律草案、3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立法成績單中老百姓最關注的是民法典的編纂。這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水準的重要標誌。為了這部法典,常委會先後3次審議民法總則草案,並3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張德江委員長、李建國副委員長還分別帶隊在北京、四川、上海、寧夏召開座談會,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法律專家這樣比喻,“憲法是萬法之父,民法是萬法之母”。民法的精細程度,代表和反映了一個國家法律制度健全的程度。大到法律草案的原則,小到具體年齡的設定,一次次的審議,一字字的修改,一遍遍的打磨,無不體現著人大常委會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無不體現著對這部重要法典的尊重。所有的付出,都是為了努力編纂出一部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民法典。目前,這部法律草案將進入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議程,由全體人大代表進行審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立法工作,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加強文化立法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年間,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立法也是可圈可點。審議通過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産業促進法等開拓性的立法項目,彌補了文化領域立法的短板,充分體現了一個大國的文化自信;中醫藥法,通過制度設計為中醫藥的發展保駕護航,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環境保護稅法,落實黨中央提出的稅收法定原則,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