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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管體制改革破題第一年:住建部曬7個“第一次”

2016年12月27日 09:12:14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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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記者 萬靜

  2016年,城管終於有了“娘家”——住房城鄉建設部。

  這一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指導全國城管執法工作;住建部起草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正在根據各方意見進行完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及標誌標識供應管理辦法、式樣標準已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制訂“三項制度”試點方案,全國地級以上城管局長培訓班成功舉辦……

  這一系列動作,顯示我國城管體制改革開始破題。

  住建部曬出七個“第一次”

  2016年,城管體制改革都有哪些進展呢?住建部城市管理監督局的相關負責人,連用了七個“第一次”相關工作作為回答。

  第一次明確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門。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住房城鄉建設部為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2016年9月,中央編辦批准住房城鄉建設部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擬訂城管執法的政策法規,指導全國城管執法工作,開展城管執法行為監督。

  第一次建立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2016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牽頭,中央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等16個部門建立了全國城市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各部門按照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統籌推進改革工作。12月,部際聯席會議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

  第一次起草了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規章。2016年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將起草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徵求意見。9月,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目前,正在根據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第一次倡導了城市管理工作方法。2016年8月,住建部首次倡導了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要求各地改進工作方法,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

  第一次舉辦了全國城管局長培訓班。2016年9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委託全國市長研修學院在北京舉辦了第一期全國城管局長培訓班,來自各地級以上城市的300余名城管局長參加了培訓。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