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6次“每月通報”:違紀主體鄉科級及以下超9成 集中在基層管錢、管事、管物的重要崗位
在本網“每月通報”曝光的2603人中,縣處級及以上人員77人,佔3%;鄉科級及以下2526人,佔97%。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809人,佔總人數31.1%,基層站所站長、所長126人,佔總人數4.8%。
大部分基層違紀人員職級雖低,但多屬重點崗位和關鍵部門工作人員,掌握著錢、財、物,管資金、管項目、管審批,具有一定權力。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基層單位關鍵人員,加強監督執紀問責,不斷壓縮其腐敗空間。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