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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2016年09月20日 13:37:49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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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黨歷來重視選賢任能,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使選人用人更加科學合理。但是,幹部“帶病提拔”現象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貫徹黨中央、習近平總書記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對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做出具體規定,這是做好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舉措

  “治國之要,首在用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要靠偉大的黨,要靠具有高素質幹部隊伍。從嚴管理幹部是從嚴治黨的關鍵。《意見》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體現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針對幹部“帶病提拔”這個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眼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紮緊制度籠子,把好選人用人關,目的是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加強吏治,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準確識別、堅決擋住那些在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廉潔自律等方面“帶病”的幹部。正本清源、純潔幹部隊伍,是當前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意見》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以嚴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讓每一個幹部都深刻認識到懂規矩、守規矩是根本底線,切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這也是對幹部最大的負責、最大的愛護。

  準確把握《意見》的內容、特點和要求

  《意見》聚焦幹部選拔任用環節突出問題,堅持把責任挺在前面,以責任追究壓陣,打牢日常了解、綜合研判兩個基礎,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兩個關鍵,既源頭預防又全程把關,著力形成責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銜接、完整閉合的防範機制。

  健全完善責任體系,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根本。幹部“帶病提拔”一直以來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與選拔任用工作責任不明確、不落實、難追究有很大關係。習主席指出:“責任要分明,就是要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把對每個幹部管理的主體責任、直接責任、配合責任劃分清楚,該誰負責就由誰負責,該誰負主要責任就由誰負主要責任,哪個環節出問題就追究哪個環節管理主體的責任。”《意見》把“落實工作責任”作為首要措施,具體明確了誰負什麼責、怎麼負責、不負責會有什麼後果等一系列問題,壓實了選人用人工作責任,抓住了問題的要害。一是細化了責任情形,規定各級黨委(黨組)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二是把責任落實到人,規定黨委(黨組)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要認真負責地對人選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實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在意見上簽字制度。三是加強對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明確把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以及有關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四是充分發揮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作用,認真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等各項監督制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常性監督檢查。五是建立健全乾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按照職責許可權,根據具體情形及其影響,實行責任追究。如逐一檢查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甄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幹部在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影響使用,但由於領導不力、把關不嚴、考察不準、核查不認真,甚至故意隱瞞、執意提拔,造成幹部“帶病提拔”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凡因幹部“帶病提拔”造成惡劣影響的,連續出現或大面積出現幹部“帶病提拔”情況的,要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加強平時考察識別,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基礎。防止幹部“帶病提拔”,須先識“病”。習主席指出:“知人不深、識人不準,往往會出現用人不當、用人失誤。對幹部的認識不能停留在感覺和印象上,必須健全考察機制和辦法,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深入了解。”《意見》提出要深化日常了解和注重分析研判,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幹部,深入了解幹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現,這就夯實了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工作基礎。一是多渠道了解,通過調研、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等渠道,及時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幹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二是多層次觀察,多與幹部談心談話,改進談話方法,提高談話品質,觀察幹部的見識見解、稟性情懷、境界格局、道德品質和綜合素質。三是多側面溝通,健全完善日常聯繫通報機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收集整理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巡視、督導等執紀監督方面的資訊和網路輿情反映的幹部有關情況,建立幹部監督資訊檔案。四是全方位分析,充分運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況,根據幹部一貫表現,突出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作風表現、履行選人用人職責、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綜合分析。根據問題線索,及時對幹部進行談話或函詢,認真調查核實情況。五是有重點研判,對現任黨政正職、黨政正職擬任人選、近期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問題反映較多的幹部,對有關問題及其性質、程度等進行會診辨析、篩查甄別,作出分析判斷。同時開展經常性分析研判,黨委(黨組)應當注意聽取研判情況彙報,並有針對性地參加專題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幹部情況,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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