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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為政府墊款被拖欠 專家稱政府與企業應有邊界

2016年09月12日 09:27:02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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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延吉9月12日消息(記者任夢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由於資金緊張,吉林延吉的房地産企業:延邊威遠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瀕臨破産,旗下本應在2014年交付的樓盤拖到今天還沒有成功交房,購房業主、債主多次找到府來要求威遠賠付,但是威遠卻表示説,他們公司的錢,早已墊付給當地政府,被拖欠了6年。

  原來,延吉市曾在2008年出臺政策,允許企業出資參與徵地項目。2010年,威遠承接當地一房地産開發項目,先替政府支付了徵地拆遷款,而這筆墊付款至今仍然沒有拿回。也因此,威遠開發的樓盤因資金緊張遲遲不能交付。當地政府徵地,為何要拉企業墊錢?又為何遲遲不還?來聽央廣記者任夢岩的報道:

  2008年6月,延吉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延吉市城市建設中涉及道路建設的相關規定》,文件明確要求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或墊付全部或部分道路建設及拆遷補償費用。2010年威遠公司按照規定,對承建樓盤的道路、綠化、公共用地的徵地進行了代徵,由企業先行墊付費用,款項近2億,按照規定,未來延吉市政府再將企業墊付的費用以政策和現金方式返還給企業。威遠總經理蔡國君告訴記者,自從威遠墊付費用之後,企業就再也沒有收到這筆款項,導致公司資金鏈緊張,且代徵款項是當年商業借貸而得,政府六年沒還款,利息很高,導致旗下樓盤産生了連鎖反應。蔡國君稱:“産生的融資成本特別高,正常三年就翻一番,現在都六年了,可能翻兩番了,房主好幾年沒交房子,跟我要賠償,現在應該兩年交工的房子現在四年沒交,兩年的損失都跟我要,所以現在我面臨著鉅額的補償和賠償,所以我企業肯定就死掉了。但是政策和執行力度方面,我是沒法承擔責任的。”

  債主找他要賬,沒能得到房子的業主找他要房子和違約金,而威遠的資金鏈早已枯竭,蔡國君想不明白,當初都是為政府墊的款,為什麼六年沒還政府只承認本金不承認利息呢?“我現在是企業肯定是都快死了,也沒辦法,確實遇到了從來沒有的難處,一是我都是為政府做的。墊付長了時間成本很高,這都是企業貸款,政府説不承認利息,但我替政府貸的啊,全是墊付的錢,肯定有利息,而且利息都是很高的成本,所以就把企業壓垮了。它應該有2個億多一點,如果認可了,全給我,就不至於説拖了已經六年了,他們要是想給我早就給了。”

  而蔡國君面臨的問題還不僅僅限于他和政府之間關於款項的糾紛,2008年延吉市政府出臺文件,2010年蔡國君按照文件墊付徵地款,2014年,延邊州政府法制辦認定該文件“增加行政相對人的法定義務”。延吉市政府又再次發文,稱2008年的文件與當前工作實際不符,暫停執行。對於文件到底該如何界定,威遠與延吉市政府産生了矛盾。蔡國君表示:“沒有上位法的支援,延吉市政府辦在沒有上位法支援的情況下做的文件,無效文件為什麼要執行?這是我和政府爭議的焦點。”

  蔡國君説,當年延吉市出臺的政策,六年後被推翻,自己墊付的款項,政府雖然説要對企業負責,可他實在不知道,到底該找誰要?“他們現在在這個問題上都承諾支援,也承認我有道理,這個時間差帶來的利息,誰來認定?我都不知道該反應給誰了,反映給誰誰都不管,而且我覺得沒有法理支援的東西怎麼能執行?”

  對此,延吉市政府通過書面形式向中國之聲回應稱,威遠公司主張費用為2億元,延吉市政府測算最高費用為5800余萬元。延吉市政府稱,因威遠公司沒有按期交房,購房業主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威遠公司提出,需要6千萬資金才能再開工建設。為了解決購房者所反映的問題,在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下,延吉市政府借支5998萬元給威遠公司。而對於記者提出的2010年的款項為何拖欠到今年政府才給錢這一問題。延吉市政府並沒有進行回答。對於雙方對費用是2億還是5800萬産生的糾紛,延吉市政府建議,威遠公司通過法律訴訟的形式解決雙方爭議,並按照法院判決執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王才亮認為,延吉市與威遠公司之間暴露的不僅僅是債務糾紛,而是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缺少一個明確邊界的問題。王才亮稱:“本來應該市場歸市場,政府歸政府,可是確定不了邊界之後,雙方就走混了,出現了今天很尷尬的局面,可能有人認為地方政府窮才出現這樣的情況,其實並不完全對,即使地方政府有錢,如果地方政府和企業關係沒有邊界的話仍然會發生其他問題,如果當時他們能夠堅守邊界按照規定來走,就不會出現今天的這種情況。”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