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通過兼併重組、創新合作、淘汰落後産能、化解過剩産能、處置低效無效資産等途徑,形成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就該《意見》出臺的背景及將會産生何種影響,本報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結構問題不容忽視
根據國資委數據,今年上半年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0.8萬億元,同比下降1.8%;實現利潤總額6234.7億元,同比下降3%,降幅比上年同期收窄2.4個百分點;實現增加值3萬億元,同比增長2.2%;上徼稅費1.1萬億元,同比增長3.2%。可以説,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不利局面,上半年央企的主要經營指標穩中向好。
但是,目前央企改革中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仍不容忽視。《意見》指出,中央企業産業分佈過廣、企業層級過多等結構性問題仍然較為突出,資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企業創新能力亟待增強。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認為,《意見》所強調的“結構調整與重組”,與央企需要壓縮過剩産能有很大關係。目前煤炭、鋼鐵等産能過剩的行業,主要就是在央企。而在企業壓縮産能過程中,不僅會對企業的收入有影響、對宏觀經濟增長有影響,更重要的是會對就業産生影響。“壓縮産能之後,原有職工到哪去,這可能是我們面臨的最大的問題。”胡遲認為。
對此,《意見》也特別談到了要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係調整、社會保險關係接續等問題,強調要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合法權益。胡遲表示,目前進行的央企之間的重組調整,對安置職工來講,也更容易操作。
另外,《意見》明確央企結構調整和重組的目標是到2020年總體結構更趨合理,發展品質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跨國公司。就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國有企業研究室主任項安波認為,央企的結構調整與重組不應僅是規模上的擴張,更多的應是效率提升,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四個一批”引發關注
在此次《意見》中,“四個一批”的表述備受關注。去年,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就指出要“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創新發展一批國有企業”的“三個一批”。此次針對央企,則加入了“鞏固加強一批”,並放在重點工作的首位。胡遲認為,“四個一批”的要求結合了央企的改革目標與自身定位。
所謂鞏固加強一批,針對的是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一些中央企業。對這些央企,要求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援非國有資本參股。這一條對中儲糧、國家電網、航空發動機集團、十大軍工等企業適用。項安波認為,提出這一點意味著國有資本將更多地投向經濟命脈、戰略性新興領域等,體現出國家戰略需要。
創新發展一批,是要求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加快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適用於一些需要轉型升級、進入新領域的企業。
在重組整合和清理退出中,會有一部分重合的企業。胡遲認為,這兩點主要針對産能過剩企業和“僵屍企業”等。如果説前兩個“一批”是從增量的角度做加法,那麼後兩個“一批”是做減法,四者之間具有一定的邏輯性。“四個一批”可以形成一種國有資本有進有出、合理流動的機制,將解決長期以來國有資本流動性差的問題,集中把資源聚向關鍵領域、重要行業中。
改革節奏正在加快
今年以來,央企兼併重組的力度一直在加大。上半年,中國建材與中國中材集團、中遠集團和中國海運、中電投集團和國家核電等3組重組企業開展了兼併重組試點。6月,包括五礦集團與中冶集團,寶鋼集團與武鋼集團等多家央企進行整合。中央企業資訊公開工作試點也選擇了在中糧集團、中國建築等2家企業開展。
根據近期國資委公佈的國有企業改革進展情況通報,有5組10家中央企業重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還有幾組重組工作正在醞釀之中,中央企業戶數年內有望整合到100家之內。“這是很多年的目標,今年有望實現,可以説這是央企改革步伐最大的一年。”胡遲説。
國資委通報中表示,今年會加快中央企業瘦身健體,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大力壓縮管理層級,精簡業務鏈條,優化資源配置,剝離非主業、非優勢業務。同時要堅決完成化解過剩産能任務。從今年開始,計劃用5年時間壓減中央企業鋼鐵、煤炭現有産能的15%左右,其中,2016年中央企業要壓減鋼鐵産能719萬噸、壓減煤炭産能3182萬噸。
對於更進一步的央企改革,胡遲認為:“對於央企來説,今年加快結構調整與重組,實現目標也不意味著是結束,而是新的起點。從企業發展的規律來看,未來的調整和改革還是會繼續。”(本報記者 李 貞 劉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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