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國際海洋法法庭:未參與南海仲裁也不為結果背書

2016年07月16日 05:56:53  來源:中新社
字號:    

  針對日前出爐的由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結果,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新聞官本雅明貝尼爾施克(Benjamin Benirschke)當地時間15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南海臨時仲裁庭與海牙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都是“互不隸屬”的關係,而只有海牙國際法院屬於聯合國機構。

  當被問及“國際海洋法法庭是否為所謂南海仲裁結果背書”,本雅明貝尼爾施克表示,國際海洋法法庭既沒有在仲裁案件中扮演任何角色,也不會“對其他國際性質法院或是法庭所作出的裁決發表評論”。

  根據聯合國官方資料,國際海洋法法庭是作為一個特別法庭設立的。該法庭自1994年11月16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便存在,目的是處理在《公約》的解釋和適用方面出現的爭端。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謂南海仲裁結果公佈後,聯合國官方微博隨即于13日聲明表示,常設仲裁法院與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海牙國際法院同時發表聲明指出,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自始至終未曾參與所謂的南海仲裁案。此前,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也表示對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實體問題不持立場。

  本雅明貝尼爾施克則于15日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了解決爭端的四種可供選擇的辦法: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一個按照《公約》附件七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個按照《公約》附件八組建的特別仲裁庭。

  “上述這些法院和法庭都是互不隸屬的。”本雅明貝尼爾施克強調,國際海洋法法庭與所謂南海仲裁庭無關。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日前表示,已經注意到聯合國有關機構發表的上述聲明。他強調,這再次説明,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根本不是什麼所謂的“國際法庭”,它的組成和運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謂裁決也根本不具權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無效和沒有拘束力的。(完)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