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取消公務員休假”為何一再上演
7月9日,河北唐山市豐潤區委辦公室、豐潤區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集中一個月時間開展城區環境秩序暨重點通道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集中攻堅行動,一律取消雙休日休假。7月10日,上述通知被豐潤區委、區政府取消。
這是河北省今年5月以來出現的第三起地方發文取消公務員休假事件。此前,滄州所轄吳橋縣委、縣政府“兩辦”5月18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部門週六不再放假。上述通知下發僅僅一天,就被吳橋縣官方取消。之後,廊坊所轄霸州市委、市政府“兩辦”6月3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在6月份期間,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要取消節假日。上述通知經媒體報道後,又被霸州市官方連夜取消。如今,取消公務員休假的通知下發後很快被取消,這樣的故事又在豐潤區如法重現。
從主觀因素看,一些地方官員素質較差,是發生權力任性的根本原因。這裡又涉及兩點:一是作出決策的官員缺乏起碼的法治意識,滿腦子都是人治思維。他們不知道公務員也有休息的權利,而且這個休息權利是由《勞動法》和《公務員法》規定的,是不能隨意剝奪的。作為管理公務員的上級黨委、政府,不經過法定的程式,沒有足夠的理由,罔顧法律規定的公務員的正當權利,擅自拍板決定取消公務員休假,嚴格説來已構成違紀違法。
二是一些地方官員執政能力不夠,工作方法落後。大凡決定取消公務員休假的,無非是出於開展某種集中整頓的需要,例如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工作突擊之類,他們採取的方法,還是長期以來最為拿手的“運動式整治”,動不動就進行一個突擊運動,於是集中精力、全面發動、人海戰術、壓倒一切,雖然可以取得一時的效果,但其實治標不治本,事後往往很快反彈,甚至干擾許多正常工作。即使在整治期間,也還是不講實效,如整治非法營運三輪車(四輪車)、市場外溢、亂停亂放和重點通道環境綜合整治等,原本就應該是職能部門的日常工作,讓全體公務員不休假,到底讓他們幹什麼,難道讓公務員去看住亂停亂放?可見,突擊整治太多,會打亂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但一些地方的主政者只會這一套老辦法,對於如何依法行政,實行社會管理的制度化、常態化、法治化,他們實在沒有這方面的能力。至於為迎接上級的檢查而全城動員嚴陣以待,就更不像話了。
從客觀因素看,隨意取消公務員的休假,也有兩個環境因素。一是,一些官員的違法決定幾乎不會遇到什麼阻力。不要説取消休假,就是強迫捐款、代扣工資,絕大多數公務員也都不會公開反對,這是由他們所處的地位決定的——他們的命運前途都掌握在上級手裏,為了求得升遷,他們只能服從上級的決定,而不敢違反。即使滿肚子的不滿和意見,也只有極少數人敢於表示不同意見,多數人都會服從、順從上級的決定。
二是,即使有個別公務員膽大妄為,想和上級的錯誤決定較真,他們大約也找不到具體的通道。《勞動法》的救濟對象不適用於公務員和政府之間的關係,而根據《行政訴訟法》有關司法解釋,政府決定與影響公務員權利義務的行為恰恰屬於“內部行政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法》調整的範圍。公務員的權利被上級侵犯,幾乎沒有救濟途徑,而且即便有了救濟途徑,又有幾人會依法維權?
如果以上分析的情況不變,幾乎可以斷定,地方政府決定取消公務員休假之事還會繼續發生。對此,辦法也許只有一個:通過輿論監督,引起上級政府的干預,促使下級政府糾正錯誤。如果上級政府對此不以為意,甚至持默許縱容態度,這類問題暫時可能還真的無解呢。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