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平吏
6月22日《人民日報》第18版,刊登了題為《問責讓政府“上緊了發條”》的調研文章。報道了報社記者徐雋在重慶就區縣人大職能發揮的調研採訪所見所聞,詳細介紹了重慶市奉節縣人大憑藉《奉節縣人大常委會監督問責辦法》這一剛性監督文件,讓人大監督這一神聖使命不再“懸浮”的成功經驗。
自1954年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這六十多年發展的風雨歷程中扮演著重要的歷史角色,為黨和國家的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且,憲法和法律也賦予了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兩院”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權。人大作為國家的權力機關,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而人大監督權更是其發揮作用的重要法寶。
然而,以很多區縣為代表的基層社會,還是典型的熟人社會,導致人大監督時常處於“老好人”的困境。由於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同在一個地方工作或者生活,低頭不見抬頭見,常常抹不開面子,導致在監督時説好話的多、説壞話的少,種花的多、栽刺的少,讓人大監督權成了“紙老虎”、“稻草人”。甚至有極少數地方的人大機關,成了官員退居二線的“療養所”,解決級別問題的“後花園”,坊間流傳“五十七八也不怕,不進政協進人大”的順口溜,便可見一斑。
面對人大監督權得“虛胖症”這一現象,重慶市奉節縣深諳在熟人社會開展監督工作的規律,探索出了“巧借制度的剛性約束,實現了人大對政府工作既監督又支援”的寶貴經驗。為更好地將人大監督權落到實處、求得實效,重慶市奉節縣於今年1月份,出臺了《奉節縣人大常委會監督問責辦法》,規定:“一府兩院”及其相關部門辦理人大的審議意見、決議決定,辦理效果由人大常委會票決,不過關的打回重辦;屢不過關,人大將啟動問責。也正是有了問責這把“達摩斯克利”,無論是政府還是相關職能部門,都不再敢把人大的審議意見或決議決定當“耳旁風”。
最值得肯定的是,該問責《辦法》考慮週全、規定詳細、設計科學,從而有力地促進了監督權落地。具體而言,為了保障代表和公眾的知情權,要求審議結果通報給代表、在門戶網站發佈,從而為政府及部門承辦事項套上了“緊箍咒”;為了提升監督剛性,在票決時只有“滿意”和“不滿意”兩種選擇,取消了常用的“基本滿意”一項,“騎墻”意見沒了發揮餘地;為保證票決權力不被濫用,《辦法》確定了辦理實效的績效評估辦法,通過票決前的調研,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客觀公正行使權力提供了參考依據,也保障票決結果更具科學性……
正是有了制度這一“緊箍咒”,重慶奉節的人大監督一改往常軟綿綿的形象,成為推動政府及部門履職盡責的利器。期待人大監督的“奉節樣本”能夠推而廣之,在重慶全市甚至全國得以推行,從而讓人大監督權力不再“虛胖”,而成為基層治理中最強大的推動力,督促和支援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職盡責,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