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12日報道,江西萍鄉市原常務副市長孫家群等人,面對上級紀委約談,態度狂傲,斜眼冷對,一會兒以所謂的“心臟病”嚇唬辦案人員;一會兒下跪、叩頭,甚至當眾撒尿,干擾辦案。
且不説孫家群等人的違紀違法情弊,單論他們匪夷所思的舉動,就足以令人驚愕。身為一地領導,如此斯文掃地、如此恬不知恥,實在是少見。這斷不是所謂的“一時糊塗”或者“不拘小節”,而是一種低下的官德和修養水準的映射——突如其來的紀委約談,讓一些人原形畢露,把不堪的本質展露人前。
能説這些人不重臉面嗎?他們平日裏要面子得很哩。下鄉調研坐什麼車、什麼人接送陪行都有要求,開會、出席活動,格外講究座次排序。可一到臺下,就幹些蠅營狗茍之事,全然不顧名節。一旦東窗事發,被約談,就更加不像話了。有的把違紀問題説成“不就這點小事嗎”,有的對巡視組拍桌子瞪眼睛撂狠話,更有甚者幹出匪夷所思的荒唐事,全然不要臉面。
如果説違法亂紀情弊除了自身原因,還有約束機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督等外部原因,那麼幹出不要臉面的荒唐事,就完全是個人修養問題了。一個官員,首先必須是一個有修養的人。知羞恥、講操守、重名節是最基本要求。不具備“名節重於泰山”的德行、不遵循“玉碎不改其白,竹焚不毀其節”的傳統,如何能做先鋒模範,引領世風?如何能克己奉公,造福百姓?
縱觀歷史,從賈誼的“國耳忘家、公耳忘私”,到司馬光的“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從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到林則徐的“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無不閃耀著前賢重名節、輕利欲的傳統。在古代,名節被士大夫們視為立身之本、為官之道,歷代清廉有為的官吏無不重名節勝於身家性命。封建士大夫尚且如此,作為“先鋒”“代表”的共産黨的幹部,更應知羞恥、重名節,否則怎配坐享俸祿。
良好的道德修養,是官員擔當責任、履職為民的前提。不具備這前提,一切豪邁的表態都是奢談。孫家群等人被約談時的表現,其實已經説明問題:一個官員素質和修養不堪至此,不出問題才怪。
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知廉恥、重名節,胸懷黎庶天地厚、臉如蟬翼吹彈薄,否則只能留臭名於世,這是現實的教訓。
文/李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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