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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分析審判快播案的真正意義:誰經營 誰負責

2016年01月10日 00:13:51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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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播”庭審的免費大片,段子手幾乎要累得吐血而亡。

  兩天的直播,誰贏了誰輸了?

  法、檢兩家,痛定思痛,如果能反思需加強各領域專業學習,能力才是王道,就算有成果。辯護人贏了,贏了名氣就是贏了未來的收入預期。公眾也贏了,除了看免費大片,還順帶普及了法律常識。輸家是王欣,不知道他有沒有發現,他是唯一一個真正被帶溝裏的買單者。

  道理很簡單,法、檢再表現不佳,也不意味著王欣無罪。

  且看辯護律師們是怎麼把王欣帶溝裏去的。律師的“無罪辯護”主要有三:一、“別人也這麼幹,為毛你只抓我,不抓他們?”二、“我們只做技術平臺,跟內容無關,技術平臺無罪!”三、“就算用戶不用我們的技術,也會用其他公司的技術。”

  第一點的邏輯是,除了我殺人,別人也殺了人,所以我殺人無罪。第二點的邏輯是,我只賣刀,別人買刀殺人與我無關。你賣刀可以,不能附贈“殺人清單”促銷的吧?技術當然無罪,但使用技術去鼓勵犯罪,也敢説無罪?第三點的邏輯,更是睜著眼睛説瞎話。 快播是如何登上中國視頻播放軟體最高峰的,“盜版”與“色情”的助推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不僅王欣知道,別人也知道。其他公司沒有從技術上縱容這些,哪怕也有少數監管盲點。這就是其他公司沒有坐到被告席上的原因。這一點,不僅王欣知道,他的律師也知道。

  王欣懂不懂法長安君不清楚,但長安君相信他花大價錢請來的執業律師不可能是法盲。用這種耍賴式的辯護,哪一點能證明王欣無罪?

  一些律師違背職業道德,用綁架當事人的方式,為個人牟利。以前有,以後還會有。

  當然,不能證明王欣無罪也不意味著王欣就有罪。長安君不想跟著玩這種偷換概念,想老老實實和大家探討,王欣究竟罪在何處。

  我國《刑法》對“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規定是:“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那快播幹了什麼?請各位再看更詳盡的兩份司法解釋,均是“兩高”聯合發佈的。

  2004年的一份司法解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犯罪,為其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幫助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共同犯罪論處。”

  裏面的關鍵詞是“明知”。

  2010年的另一份司法解釋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網站建立者、直接負責的管理者明知他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是淫穢電子資訊,允許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網站或者網頁上發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裏面的關鍵詞還是“明知”。明知!明知!明知!重要的事情説三遍!

  王欣“明知”嗎?快播公司被抽檢了4台暫存伺服器,其中有21251個淫穢視頻文件,佔比超過70%。

  如果説全世界都知道快播公司高速發展的原因,而作為公司的CEO竟然不知道,那長安君也是醉了。

  王欣的律師説,不能因為有人用菜刀殺人了,就説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為説有人用電腦犯罪,那就説電腦公司犯罪,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麼社會必定大亂!

  長安君在此恭錄一位網民的貼文:“明知對方要殺人而在兇手行兇路上遞過去一把菜刀;明知搶劫犯要搶銀行而提供銀行內部結構圖紙,這些算不算犯罪?”

  2013年,英國一名14歲的女孩因患有濕疹,想在網上尋求幫助,結果遭到許多謾罵和人身攻擊,不堪重負後上吊自殺。當時,英國媒體聚焦的問題同樣是:“網際網路是技術平臺,對於傳播違法犯罪資訊的行為,技術平臺是否無罪?”對此, 英國首相卡梅倫説:“運營這些網站的人需要站出來,表現出他們的責任感。網路行為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煽動他人造成傷害或引發暴力行為,無論在網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都屬違法行為。 ”

  正如許多有識之士指出的,網際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它一方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新的動力,為人民群眾生活提供新的空間;另一方面也會為一些人不當謀利提供條件,為一些人從事犯罪活動提供手段。中國網際網路上存在種種亂象,有些甚至成為頑疾,人民群眾深惡痛絕。

  究其根源,對於網際網路的認知錯誤是一個重要原因。對於網際網路,最大的誤區就是網際網路站只是技術平臺,運營者對上面傳播什麼資訊、有人利用平臺做什麼事,沒有任何責任。説白了,就是説: 利用這個平臺賺到盆滿缽滿是我的,這個平臺給社會給他人造成危害,與我無關。這就是中國一些網際網路站運營者在利益的誘惑下,放棄管理責任、甚至抵抗監管的藉口和盾牌。這就是中國網際網路亂象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根本原因。這是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治理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這才是依法處置快播案的真正意義。

  “誰經營,誰負責”,這應該是中國網際網路的常識,也應該是剛性的規矩。“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這應該是今天中國網際網路業界和全社會的共識。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都應受到制裁。這跟庭上話語多麼煽情伶俐沒有關係,跟庭外多少人亢奮嗨皮也沒有關係。長安君希望,這場大眾關注的庭審,最後能變成一堂中國網際網路走向法治和規範的公開課,讓網路運營者、監管者和普通網友,都真正意識到和參與到網際網路法治建設的進程中去。

  哥們兒,別再拿技術和情懷説事兒了,抬頭看,一把法律的利劍,高高懸在那裏……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