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説,不管走多遠,都不能忘了為什麼而出發。改革開放35年的不平凡歷程證明,只有讓發展成果公平共用,改革大業才能凝心聚力;只有讓人民幸福安康,中國才能在現代化道路上穩健前行。
在歷史新征程上,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強調,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充分彰顯了共産黨人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順應了全國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公平正義是檢驗改革發展的尺度。35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物質基礎和有利條件。但也應看到,在現有發展水準上,社會上還存在不少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人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不公問題反映越來越強烈。鄧小平同志曾經告誡我們“兩極分化”之害,如果不能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社會和諧穩定也難以保持。從這個意義上説,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共識所在,更是取得改革成功的深厚根基所在。
公平正義不是空中樓閣,其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一個時期有一個時期的問題,現階段存在的社會不公現象,許多是發展中的問題,是能夠通過制度安排、法律規範、政策支援在發展中加以解決的。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我們既要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進一步把“蛋糕”做大,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又要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蛋糕”分好,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制度安排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著力點。從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到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從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構建“橄欖型”分配格局,到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制度創新,致力於克服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現象,著眼于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目的正是要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認真貫徹全會精神,就是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一面鏡子,審視我們的各方面工作,哪有不符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哪就需要改革;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問題突出,哪就是改革的重點。當然,促進社會公平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勞永逸。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把握公平正義的價值導向,牢記改革發展的出發點落腳點,在實幹中把現代化建設藍圖逐步化為現實,我們就一定能創造更加幸福的生活,贏得更加美好的未來。
[ 責任編輯:王珩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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