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多地試點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怎樣能“正常退出”

2013年05月23日 10:1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年來,多地開始推行公務員聘任制。據不完全統計,從2007年至今,已經有上海、河南、廣西、福建、遼寧、深圳等地開展試點,江蘇、北京也正在制定相關辦法。

  公務員聘任制制度設計的出發點:一是引入競爭機制“能上能下”,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二是運用合同機制“能進能退”,提高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率,最終實現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公眾滿意度的目標。

  中國青年報記者檢索相關報道發現,各地推行公務員聘任制目前主要存在兩種做法,一種是將公務員聘任制限制在特定範圍,這是目前大多數試水公務員聘任制地區的做法,例如今年福建省漳州市招收的是石化方面人才,主要配合當地石化項目。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李建鐘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聘任制限制在特定職位範圍,主要是要解決兩類人力資源的使用問題:一是滿足對專業性較強特別是緊缺急需專業人才的需求;二是與之相反,是對專業性不強如事務性、通用性職位人員的任用,目的是降低管理成本。

  另一種做法是將公務員聘任制擴展到普遍適用,如深圳市從2010年開始,所有新增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均採用聘任制公務員。不包括2013年,深圳試點以來聘任公務員已超過3000人。

  記者注意到,公眾對於公務員聘任制寄予厚望的一個重要理由是,這一改革或將改變我國公務員終身制這種僵化的用人制度。但是,一些研究公務員和政府管理制度的學者對本報記者表示,“公務員聘任制還處在局部試點階段,目前,這一改革對建立相對靈活的公務員職位任用制度作用比較有限。”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