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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2013年02月06日 09:02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國務院批轉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收入分配問題。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按照國務院部署,2010年10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在以往長時間研究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問題研究。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聽取專題彙報,並主持召開部門、專家學者和地方負責同志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國務院常務會議兩次進行專題討論。

  國務院在通知中指出,收入分配製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帶有根本性、基礎性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推進,與基本國情、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基本建立。同時,收入分配領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規範,隱性收入、非法收入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群眾生活比較困難。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要繼續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優化收入分配結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紮實基礎。

  通知強調,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堅持共同發展、共用成果。倡導勤勞致富、支援創業創新、保護合法經營,在不斷創造社會財富、增強綜合國力的同時,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堅持注重效率、維護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創造機會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勞動收入的主體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縮小收入差距。堅持市場調節、政府調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要素配置和價格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控作用,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堅持積極而為、量力而行。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矛盾和問題,突出增量改革,帶動存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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