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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工會主席隊伍狀況調查:做紐帶不做“飄帶”

2011年11月24日 13:56: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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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央務鵲橋服務中心主辦的“中央國家機關北京公益相親大會”11月12日在北京國際雕塑公園舉行。圖為相親現場。通訊員 王嘉寧攝

  機關工會主席們在思什麼?想什麼?盼什麼?

  2011年7月—9月間,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統戰(群工)部深入基層,邀請了近百名部門機關工會主席,先後召開了10個專題座談會,針對工會幹部、工會會員等發放回收了635份調查問卷,就新形勢下機關工會幹部隊伍建設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

  思什麼?為實現追求與夢想,他們樂此不疲

  在中央國家機關,經常能聽到工會幹部有句這樣的話,“工會是黨組織聯繫群眾的紐帶,我們要當好紐帶,而不能當‘飄帶’。”機關工會主席處在群眾工作的第一線,是開展群眾工作的“排頭兵”。一些工會主席談到,在配合機關黨建,做好群眾工作,實現管理創新上,工會主席要當好“六員”。首先是當好宣傳員、鼓動員,通過工會組織獨特的活動,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活動,營造氛圍、凝聚人心,積極引導幹部職工投入中心工作。其次是當好聯絡員、通訊員,積極收集幹部職工的意見建議,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心聲。最後是當好消防員、服務員,當幹部職工思想上出現問題時,應該親臨一線,問寒問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之中。

  工會是職工之家,工會主席只有講情義,有愛心,才能當好幹部職工的貼心人。在中央國家機關,廣大幹部職工的依法維權問題,更多地體現在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切身利益上。調查顯示,有80.7%的幹部職工希望加強生活待遇和社會保障的維權,53.2%的幹部職工希望加強身體與心理健康的維權,45.9%的幹部職工希望加強公共利益方面的維權。為了解決幹部職工的就醫和實際困難,教育部機關工會設立了相關基金,每年都拿出幾十萬資金幫助困難職工。煙草局機關工會關愛幹部職工十分細緻,一位職工病逝後,身邊只有妻子和女兒,工會主席就親自為逝者穿衣,幫助料理後事。這些貼心的服務,讓廣大幹部職工也把工會幹部當作了親人。

  化作春泥更護花。我們看到,在中央國家機關,工會主席們以自己的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奔波勞碌,不辭辛苦。正是他們樂此不疲的努力,才使機關工會呈現了生動活潑的工作局面。

  想什麼?他們也有困惑與期待,只是常常埋藏在心裏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了各級工會接受黨的領導的基本原則,同時指出要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工會工作辦法》明確了工會組織堅持在黨組織領導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原則。比如,機關工會主席應由同級機關黨委副書記職級的幹部擔任。調查顯示,各部門工會主席中,仍有31人是處級幹部,職級偏低,就難以在工作中貫徹黨委和上級工會交付的工作意圖。有的部門工會主席反映,主席配備不到位,工作就缺乏獨立性。又比如,《工會法》規定,基層工會每屆任期三年或五年,但有的部門工會主席任期長達八年也不換屆。

  從根本上説,領導滿意和群眾滿意是相一致的,但衡量工會工作的基本標準是廣大群眾的滿意。機關工會一方面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部門黨組和機關黨委的要求來開展工作;另一方面作為職工自己的組織,要針對職工的需求開展活動。但在實踐中,有時沒有能夠做到兩者的統一。比如,有的部門反映,有些活動領導非常喜歡,但群眾卻不感興趣,領導誤以為是工會的工作不給力。有些活動深受群眾喜愛,但領導不支援,群眾就誤以為工會不作為。

  機關工作中,職責決定職位,作為決定地位。座談中大家認為,機關工會工作需要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援,就要找準自己的位置,既要有所作為,又不能大包大攬,這個關係處理不好,就會産生誤解。比如,如果把文體活動搞好了,有的人就認為工會是“文體俱樂部”;如果把群眾生活搞好了,有的人就認為是“福利委員會”。又如,有的部門機關工會非常能幹事,也善於協調各方,做好群眾的工作,領導就把“職工伙食委員會”、“住房調查小組”等十多個臨時性工作都交給了機關工會,影響了工會發揮應有職能。

  機關工會主席大都有理想、有抱負、有追求、有付出,但他們的成長進步與付出有時不成正比。調查顯示,部門機關工會主席在工會崗位工作10年以上的達到40.4%,工會主席隊伍中年齡在45歲以上的達86.9%,年齡在55歲以上的佔32.3%,還是處級幹部的達31.3%。

  就機關工會來講,奉獻的多,收穫的少,尤其是在個人成長進步上,與業務崗位的幹部相比,競爭缺少優勢。有的工會主席深有感觸,機關工會是“出生入死”的崗位,一旦進入這個角色,就會“幹活累死”,“提拔氣死”。因此,許多年輕幹部不安心、不甘心做機關工會工作,就是在崗的老同志,在談到成長前景時,心裏也有些許酸楚與失落。

  盼什麼?依法治會是準則,要讓《工會法》開花結果

  調查了解到,機關工會主席隊伍整體素質是高的,但也有部分幹部自覺接受黨的領導的意識不強,缺乏足夠的政治敏銳性。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工會聯繫群眾、服務群眾、團結群眾、教育群眾的紐帶作用。要把工會工作納入機關黨建工作大局,列入議事日程,及時給予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要堅持“黨建帶動工建、工建服務黨建”的工作格局,堅持定期彙報制度,自覺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爭取得到黨組織的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各級工會的基本法律依據。機關工會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機關工會主席要做學法、依法、用法、守法的表率。要帶頭學習《工會法》,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增強依法治會的思想意識。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來開展工會工作,依法組織幹部職工參與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監督和管理。要能夠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工會的自身利益,維護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

  調研表明,凡是在新形勢下機關工會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往往都是因為工會主席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和能力。問卷調查中,在回答工會工作的方式方法創新的問題時,選擇“關注與解決群眾最關心的熱門話題”的佔81.7%,選擇“定期召開工會大會聽取群眾呼聲建議”的佔72.2%,選擇“組織開展平等式對話活動”的佔58.1%,組織“開展送溫暖家訪活動”的佔60%。這就要求機關工會主席在實踐中做到與時俱進,堅持改革創新。

  調查發現,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工會的工作基礎不盡相同,各部門的情況也有所差別。其中,有的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有的是辦事機構,有的是事業單位,還有群眾團體、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工會工作的對象主體、具體任務、工作要求等也有差異。有的主席重視大型活動的開展,有的主席善於做好耐心細緻的群眾工作,有的主席維權工作比較突出,有的主席注重送溫暖工作等。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因地制宜,堅持分類指導。一方面,在工作標準上,不搞“一刀切”。在任務下達上,不搞“齊步走”。在推動工作上,不搞“一鍋煮”。在考核評估上,不用一把“尺子”論長短。另一方面,要鼓勵各部門機關工會結合自身實際,發揮優勢,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努力形成百花爭艷、千帆競發的機關工會工作新局面。(談宜彥 孔岡 作者分別為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統戰(群工)部部長、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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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