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為娛樂遺忘道德
——社會各界積極評價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相關規定
“從2012年1月1日起,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日6:00至24:00新聞類節目不得少於2小時;18:00至23:30必須有兩檔以上自辦新聞類節目,每檔新聞節目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這是廣電總局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其中一條。《意見》針對電視娛樂節目過度娛樂化和節目形式雷同等問題制定了詳細的指導辦法。《意見》公佈後,社會各界對《意見》內容反響熱烈。
娛樂應適可而止
作為一名普通電視觀眾,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社會管理系教師陳義説:“電視娛樂節目確實該管管了,很多節目為了吸引眼球,找兒子罵父親、大曝三角戀、大肆宣揚社會醜惡面,極盡獵奇之能事,讓人不能容忍。電視可以給人娛樂,人們也有權享有電視帶來的娛樂,但不能讓人因為娛樂忘了道德。”
北京語言大學高級翻譯學院學生趙越很愛看一些地方衛視的相親類節目,但不少相親類節目中的拜金女、偽造嘉賓身份、人身攻擊等,讓她對這類節目也有了一些反思:“不能把相親節目等電視節目當作炒作的工具,娛樂也應該有度,超越了這個度就可能變得低俗。”
弘揚主流價值觀,擔負起傳承文明的責任
自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電視娛樂節目發端以來,電視娛樂節目曾給廣大電視觀眾帶來了輕鬆愉悅的閒暇時光,大家普遍喜愛。然而隨著電視娛樂節目進一步發展和盲目追逐收視率的製作導向,出現了“過度娛樂化、格調低俗、形式雷同”等傾向。
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日前接受採訪時明確將當下電視娛樂節目概括為“婚戀交友、才藝競秀、情感故事、遊戲競技、綜藝娛樂、訪談脫口秀”等類型。如此豐富多樣的娛樂節目類型一方面反映出中國經濟轉型期社會生活和觀眾需求的多層面和多樣化,另一方面反映出電視娛樂節目的低俗化趨勢愈演愈烈。
在談到電視職責時,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時統宇認為:“電視臺是生産精神文化産品的專門組織,要擔負起傳承文明、人文教化的責任,與唯利是圖的商業行為有本質區別的電視傳播應舍利而取義。”
北京語言大學國際文化基地比較文學與文化專業張華教授認為:“過度娛樂化不僅會影響一個國家的文化安全,也會對一個民族的文化素質造成影響。”他表示,進一步塑造和完善主流價值觀,有助於國家民族的文化自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強的形成。
“全世界範圍內,對廣播電視的管理都是非常嚴格的。這基於一種法理上的認識,就是電視頻道資源是公共資源,獲得這種資源使用權的機構有責任履行義務。而這個義務就是弘揚主流價值觀,保護本土文化傳統。”中國公益傳媒基金會副理事長高強表示。
打破娛樂至上、收視率唯一的枷鎖
《意見》主要針對上星綜合頻道節目做出規定,上星綜合頻道面對全國觀眾播放,受眾面廣,在具有優勢的同時也應擔負更多的責任。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要求:“堅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原則,弘揚社會正氣,傳播主流價值,引導審美趣味,防止出現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對於這一要求時統宇認為首先應該有制度保證,“增加新聞類、社教類節目的比例,縮小遊戲娛樂類節目的播出平臺”。同時他建議:“把欣賞指數、滿意度等軟指標變成具有市場導向的硬指標,著力構建電視節目恪守審美與藝術價值判斷的遊戲規則。”
“文化是民族生命的基因,是競爭中的軟實力,優秀的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文化又應當是開放的、與時俱進的。只要打破娛樂至上、收視率唯一的枷鎖,就會發現衛視優秀文化類節目可做的文章實在太多。”中國文聯原副主席李準説。
《意見》也明確指出:“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是以新聞宣傳為主的綜合頻道,要擴大新聞、經濟、文化、科教、少兒、紀錄片等多種類型節目播出比例。”娛樂至上絕非電視不二之選,放開視野會發現更多可行道路。“提高民族素質和塑造高尚人格”、“讓人民共用文化發展的成果”是國家對文化發展的要求和號召,作為電視文藝工作者應自覺承擔責任,凈化電視熒屏,還上星綜合頻道以應有的職能,讓電視觀眾享受更加健康的娛樂。(陳原 趙祥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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