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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停車管理辦法徵民意鼓勵建設停車場

2011年09月18日 15:04:04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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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的當下,本市提出強化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投資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昨天,市政府法制辦就《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徵求民意。

  機動車停車場主要包括獨立建設的停車場、配建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公益性停車場”的概念,並認為“為社會公眾提供居住、就醫停車服務且單獨選址立項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和駐車換乘公共停車場是具有公益性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公益性停車場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企業運作”。

  此外,居住區配建停車場應優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不得閒置。未取得産權的停車場,車位不得出售。

  徵求意見稿對將停車場擅自停止使用或將停車場挪作他用的做出處罰,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按每一車位處5000元罰款,罰款金額最高不超10萬元。

  徵求意見稿擬強制要求中心城區範圍內獨立建設的停車場全天24小時運營。不執行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

  停車場或降準入門檻

  【舉措】

  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投資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

  【解讀】有交通專家認為,此次政府明確提出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投資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意味著政府有可能降低停車場建設的準入門檻,這讓部分人看到了停車場的潛在市場。

  專家強調,停車位不足的問題與停車價格有關。目前,規劃的一些停車場建設速度很慢,最根本原因是社會力量想要建停車位,操作下來非常難,因為建設成本很高,而北京相應的停車價格此前非常低,即使今年調價以後,仍然比上海、深圳等城市低。在這種價格水準下,實際上很多人都做了一些測算,按這樣的價格,停車位是回收不了投資的,所以社會上也缺乏民間的投資來支援這樣的工作。

  雖然停車場的建設費用較高,但如果政府出臺相關鼓勵措施,如在土地利用出讓、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或在建設方面給予一定補貼或獎勵,應該説還是具有相當的吸引力。同時,目前北京市停車位的增長速度尚無法趕上機動車的增長速度,停車位稀缺狀況有可能進一步加劇,這意味著停車位的使用率長遠會持續增長,對停車位投資者來説是長期利好。另外,參照國內外大城市的收費標準,北京市如在未來進一步提高停車價格,也會帶給投資者額外收益。

  根據規劃,本市力爭5年內建成5萬個以上公共停車位,20萬個以上基本停車位。專家建議,根據本市停車現狀、土地利用情況、未來機動車發展趨勢,以及城市交通發展戰略等原因,有關部門應為社會力量建設停車位提供切實有力的支援。

  其他建設措施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機動車停車場。

  新建、改建、擴建衛生、教育、文化、體育設施及綠地時,有條件的,應當統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區縣政府可以組織相關單位,充分利用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因地制宜地設置臨時停車場。

  居住區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以統籌利用業主共有道路及其他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