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動人口的困惑:無稅單如何享受市民待遇
剛在上海金融機構工作一年的大學生周恒宇對記者説:“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實施後,我就可以不繳個稅了。但目前還沒有感覺到會有什麼不便利,因為稅單到年底才能看到。”
不過,如果他要在上海申請居住證,是否會有問題呢?記者致電上海人才服務中心,得到的回答是“不一定”。工作人員介紹,新申請居住證可以不提供納稅證明,當然,如果提供,可以加分;如果續辦居住證,就一定要提供納稅證明。
據調查,全國已實行居住證制度的城市此類情況並不完全相同。比如在成都,公安局表示領取居住證主要看簽定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個稅起徵點的提高,對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沒有影響;而在北京,辦理居住證則要求提交單位代繳的自申請之日起近半年的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
這意味著,某些城市的部分流動人員也許將會因為缺乏個稅證明,而不能再享有居住證這一權益。
在廣東省中山市工作的陳磊近來也憂心忡忡,他和妻子都是江西人,2000年來中山工作,而戶口一直在江西老家。轉眼到了小孩上學的時候,他正計劃提交“積分制入學”及“積分制入戶”申請。個稅起徵點將要提高,陳磊不由得心中一緊:他和妻子收入不高,扣除“三險一金”工資就3000塊錢,將沒有個稅證明了,也不能取得相應的積分。
陳磊遇到的情況在珠三角地區不是個案。“積分制入戶”、“積分制入學”是珠三角各地逐步實現外來人口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均等化的重要措施。外來務工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收入達不到調整後的起徵點,是否因此在申請中處於不利地位?
“過去每年納稅2000元,現在不用納稅了,‘積分’肯定要減少2分。”中山市流動人員管理辦公室李有林表示,“積分制入學”及“積分制入戶”實行的是排名法,除了極少數高收入者,絕大部分工薪階層同步減少納稅,積分同步減少,排名不會有大的影響。目前中山市正在進一步研究社會環境變化對“積分制”入戶入學的影響,對準入條件進行必要調整,對計分指標適當進行刪減,科學設定積分入戶入學最低分數線,以惠及更多的高質素、高貢獻的流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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