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和海外投資速度不相匹配,我國在海外資産的管理機制發展上卻略顯滯後。此前,中國對於境外國資的管理主要是依據《境外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境外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規定。
正因為如此,在央企“大踏步”前行過程中,境外資産風險也開始日漸凸顯。大多數央企的境外資産的安全和增值都存在隱憂,央企境外資産流失已成為國資保值增值的大敵。
“特別是央企投資衍生品,確實吃了不少苦頭。”一位央企的內部人士這樣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據了解,因為將原本用來對衝風險的套期保值業務異化為高風險的外匯衍生産品投機,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就有68家央企曝出114億美元的海外業務鉅額浮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鋼集團等央企都曾榜上有名。
“任何投資不可能沒有風險,也不可能回避風險。隨著中央企業境外資産的增長,境外資産的監管實際上對國資委來説是一個新課題。”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拍腦袋想出了‘項目’,虧損了誰也不用承擔責任。”一位央企人士形象的描述了目前央企海外投資虧損的病因。他對記者坦言,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盲目,從根本上反映出中國企業管理上存在的巨大漏洞,尤其是缺少問責制。
無獨有偶,邵寧在年初談到“加強央企海外投資監管”這一話題時,也同樣強調了這一問題“無論怎樣提高監督的有效性,首先責任主體必須明確,因為中央企業境外資産一般都是二級企業的資産,監督責任首先在集團公司。”
“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再加上嚴格的境外資産管理制度作為約束,央企 海 外 投 資 之 路 勢 必 得 到 有 效 規範。”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國資委人士這樣對記者評價道。但必須看到的是,由於我國企業“走出去”仍處於探索階段,境外資産投資暴露出的問題非常複雜,涉及文化、人才、甚至包括國有企業制度等方面,因此,央企真正“消化吸收”仍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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