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細的資訊公開程度越差
具體分析調查的26大項可以發現,有關"年度收支總額、"基本支出數和項目支出數"、"單位佔地面積和所有用房建築面積"、"辦公用房面積、職工宿舍面積和其他房屋面積"4大項資訊的公開程度相對比較高,而對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的明細支出資訊,其公開程度則非常低。
課題組人員表示,在人(人員編制與領導數目等方面的資訊)、財(財政收支資訊)、物(辦公場所與公車購置等方面的資訊)三大類資訊的透明度上,財是最差的,平均的資訊公開程度僅為1.4%,而人和物方面公開程度分別為2.59%和3.2%。
進一步分析財政收支資訊可以發現,越細資訊公開程度越差。收支總額等一級財政收支資訊公開程度為3.52%,收入數、支出數等二級資訊公開程度為2.86%,人員支出明細等三級資訊降至為1.96%,再具體至工資獎金等四級資訊則僅為0.53%。
調查發現,在調查對象中, 2007年沒有一個單位公開出國費、招待費,2008年分別有3個和1個單位公開。公車數量2007年有9個單位提供完整資訊,2008年同樣有9個單位公開,公開單位數量不足3%,進步亦非常有限。
課題組人員表示,越是明細資訊,相關單位越不願意提供,原因一是責任單位擔心資訊公開對政府公信力可能産生不利的影響,二是公開的範圍沒有明確規定,責任單位擔心會牽涉到洩露國家機密。
據悉,長期以來,政府收支資訊一直被視為國家機密。2010年修改後的保密法雖然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但是目前執行中仍存在歧義。
進一步分析原因,課題組組認為:一方面是財政預決算報告有粗細理解之分;另一方面,2010年3月1日,財政部曾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預算資訊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主動公開的內容中,一般預算收支預算表和決算表的收支項目基本編列到款級科目。
雖然該指導意見也明確,各地可以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要求,公開其他預算資訊,但是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蔣洪認為,編制到款級反而限制了公開的範圍,有的單位想公開也不能公開,或者應公開的內容反而納入了不公開的範圍。
短評:
辛紅
目前,預算支出科目有兩種分類。一種是功能分類,就是大家目前在報表上看到的分類,比如國防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衛生支出。還有一種是經濟分類,比如工資、獎金、福利、辦公經費、招待費、會議費、車輛費等。要看"三公"消費,必須要按照經濟分類來編制,否則,看不到。
今年80多家已公開的中央部門預算中,只有環保部和科技部等部門公佈了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為什麼?主要原因是經人大批准的預算編制示範表格中沒有"三公"消費這一項。所以,要想讓老百姓知道更多資訊,必須先從完善制度開始。
除了清理看得見的障礙,還要清理觀念上的障礙。若不是中央強力推進"三公"消費公開,很多部門仍然可以找到諸多藉口,甚至傲慢得沒有理由就是不公開。
正如溫總理所言,"三公"消費應該管得住,必須管得住。最根本的是兩條:一要公開透明,二要民主監督。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