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將垃圾扔進分類回收桶。本報記者楊天嘯攝(資料圖片)
昨天,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5次會議,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初次審議。今後,隨手亂丟生活垃圾、將垃圾倒入公廁等行為將被禁止,同時對違規個人擬處以最高200元的罰款。同時,草案首次明確,居民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該草案是本市首部生活垃圾管理法規,此前,北京市法制辦公開徵求意見。當時,根據徵求的意見,草案將“居民垃圾不分類將罰款”的相關條款刪除。但在此次審議中,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提出,為更好地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應當對單位和個人在生活垃圾分類過程中的基本禁止性行為予以明確,並增設罰則。
為此,他們建議草案中增加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丟棄、拋撒生活垃圾。此外,被禁止的行為還包括:不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傾倒、堆放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河道、公共廁所。有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本市將實施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昨天,市市容委副主任陳玲表示,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繳計劃今年年內先從非居民區的社會單位開始試點,目前方案已經初步完成,收費標准將採取計量收費原則。
■重點解讀
1小區費用收繳新舊有別
陳玲表示,對居民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不會實行“一刀切”的政策,有可能根據老舊小區、物業小區等進行區分。目前,居民區現有的垃圾處理費大多通過物業費繳納,居民的生活垃圾繳費方式及標準尚在調研。
2裝修垃圾處理需要繳費
産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規定,減少生活垃圾産生,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用,並有權了解相關的政府及企業資訊,舉報、投訴違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為。同時,居民裝飾裝修過程中産生的建築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並承擔處理費用。
3垃圾跨區處理可獲補償
草案中擬增加條款,規定本市建立生活垃圾異地處理經濟補償機制。産生生活垃圾的區縣跨區域處理生活垃圾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跨區域處理的生活垃圾量,繳納生活垃圾異地處理經濟補償費用。
[責任編輯:楊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