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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解讀中央重視社區建設:係維護社會穩定關口

2011年06月03日 22:04:39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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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規劃綱要強調,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兩會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要以城鄉社區為載體,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等社會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這體現了中央對城鄉社區建設工作的高度重視,凸顯了完善城鄉社區管理體系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意義。政策背後有怎樣的決策安排?如何做好政策的貫徹落實?半月談記者為此專訪了民政部副部長姜力。

  記者:城鄉社區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抓手。如何理解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城鄉社區、化解在萌芽狀態?

  姜力: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以“單位制”為基礎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被打破,越來越多的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匯聚到城鄉社區,越來越多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沉澱到城鄉社區,越來越多的居民生産生活需求集中到城鄉社區,城鄉社區日益成為社會建設的著力點和黨在基層執政的支撐點。

  特別是由於我國目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和改革攻堅階段,因公共安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污染、物業管理、幹群關係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呈持續多發態勢,城鄉社區在表達訴求、協調利益、調處矛盾、保障權益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已經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初也是最為重要的關口。

  只有不斷強化城鄉社區管理和服務功能,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城鄉社區、化解在萌芽狀態,才能使城鄉基層保持和諧穩定,進而為整個社會安定團結和國家長治久安打牢基礎。

  記者:為何將城鄉社區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礎平臺?

  姜力: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社區生活是社會生活的縮影,社區與社會的關係體現為微觀與宏觀、局部與整體的關係,城鄉社區管理體制創新既是城鄉基層社會管理體系創新的重要一環,也為更大範圍內的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有力借鑒。

  一是因為城鄉社區範圍小、可控性強。將城鄉社區管理體制創新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有助於凝聚各方共識,減少創新阻力;有助於整合服務資源,節約創新成本;有助於控制影響範圍,降低創新風險。在城鄉社區先行先試各項社會管理創新的思路和舉措,發生偏差可隨時糾正,造成損失也易於挽回。

  二是因為城鄉社區功能全、全息性好。無論涉及社會成員、社會組織、社會關係和社會制度等各類社會構成要素的社會管理創新,都可以在城鄉社區中找到相應對象。城鄉社區管理體制創新經驗可以推廣到更多的社會管理領域,更大範圍內的社會管理創新也可以從解剖城鄉社區典型入手。

  記者: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城鄉社區建設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姜力: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下,我國城鄉社區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的和諧社區建設才剛剛起步,目前已經達到的和諧程度還是低水準、低層次的。

  首先,城鄉社區的服務資源依然嚴重短缺。城市中有50%以上的街道、社區缺乏服務場所,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基本還是空白,一些專項和綜合性服務設施建設剛剛起步。同時,城鄉社區在服務內容和服務項目上亟待豐富,需求和供給脫節,供給方式單一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其次,城鄉社區居民自治功能不強,工作發展不平衡。居委會、村委會應付行政性工作過多,對居民群眾的需求了解不多,自助互助活動開展得不夠廣泛,社區社會組織發育不足。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在城鄉、區域之間差距明顯。

  第三,城鄉社區的組織體系還需進一步健全,工作條件和手段亟待改善。同時城市社區建設體制機制不順暢,農村社區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

  此外,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已頒布實施了20年,亟待修訂完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已經廢止,街道及社區的工作缺乏法律依據。隨著住房制度改革及居民小區的興建,也亟須相應的法律規範社區居民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係。

  記者:基層政府在城鄉社區管理中應該發揮怎樣的作用?如何理順社區黨組織、社區自治組織、社區專業服務機構和其他社區組織的關係?

  姜力:我們要強化基層政府在社區管理上的職責,積極推進街道管理體制創新,科學區分基層政府與社區組織在社區公共事務上的責權關係,研究制定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指導社區居委會工作規則,積極探索基層政府指導社區、社區協助基層政府的有效機制,切實扭轉部分地方基層政府通過單一行政手段向社區下達任務的工作局面。

  要積極研究社區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新方式,不斷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其他各類社區組織的新形式,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專業服務機構分工合作的新機制,努力探索社區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發揮作用的新途徑。

  記者:新形勢下怎樣暢通社區組織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管理服務的制度渠道?

  姜力:我們要深入開展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重要內容的社區居民自治實踐,積極探索網上論壇、民情懇談、社區對話等有效形式,保障社區居民民主權利;廣泛推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制度,健全社區志願服務網路,大力培育發展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引導社區組織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活動。

  記者:民政部在下一步城鄉社區建設工作中還有哪些著力點?

  姜力:首先要加大城鄉社區建設政策保障力度。城市社區建設要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加強社區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研究,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加快制定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保障機制建設的制度細則及配套政策,加快街道體制改革試點和法制化建設步伐,推動省級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指導社區工作規則。農村社區建設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抓緊研究制定《關於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指導意見》,為全面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提供政策依據。

  其次要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要依據“十二五”規劃綱要,抓緊編制實施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不斷充實服務內容,完善服務設施,壯大服務隊伍,理順服務機制,使城鄉社區服務與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和不同興趣愛好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良好對接。

  要積極推進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向城鄉社區均等覆蓋,妥善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就業難、看病難、活動難等問題,實行“一站式”服務,應用資訊化手段,使社區公共服務更為方便、優質、快捷;要積極推行社區志願者登記制度,壯大社區志願者組織,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弘揚社區志願服務精神,精心設計社區志願服務活動載體,打造社區志願服務品牌;要鼓勵各類組織、單位和個人興辦城鄉社區服務業,構築便捷、舒適的文化娛樂圈、強身健體圈和生活服務圈。(記者 何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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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