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30日下午召開,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指出,財政部會同民政部下發了《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並及時下撥了中央財政2010年補助資金25億元,對東、中、西部地區孤兒分別按照月每人平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
王軍説,《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的出臺,就是要從政策制度上幫助他們解決基本生活、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保障孤兒的合法權益,從而形成全社會關心、理解和支援孤兒的良好氛圍。可謂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王軍表示,中央財政以後年度將按照民政部審核的上年底孤兒人數及孤兒基本養育需求,逐年測算安排補助金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統籌安排中央補助和地方資金,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孤兒的基本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水準。同時,要會同民政部門建立健全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按時發放。
王軍指出,各級財政部門要通過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支援兒童福利設施建設,並根據實際需要為社會福利機構配備孤兒撫育、康復、特殊教育等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救護車、校車等,逐步改善機構供養條件,為孤兒營造一個安全舒適、溫暖和諧的家園。
王軍説,要支援孤兒保障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對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傾斜政策。要把完善財政補助方式與推動改革相結合,在促進整合現有人員隊伍的基礎上,以購買服務和社會化用工等形式,充實兒童福利機構工作力量,不斷提升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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