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
300億:2002年以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直接偵辦或組織各地公安機關偵辦證券期貨犯罪大案、要案15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超過300億元。
自1990年證券交易所在上海和深圳建立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中國資本市場迅速發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投資者不斷成熟。但由於中國資本市場處在“新興加轉軌”的發展階段,各種體制性、機制性缺陷需要逐步完善,違法犯罪活動屢有發生。為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作,公安機關積極履行職責,依法打擊各類證券犯罪,不斷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始終保持對證券犯罪的高壓態勢。
大力偵辦重特大證券犯罪案件
2002年以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直接偵辦或組織各地公安機關偵辦證券期貨犯罪大案、要案150余起,涉案金額累計超過2000億元,挽回經濟損失超過300億元。查處“中科創業”案、“銀廣夏”案、“廣東科龍”案、“廣發證券”案、“杭蕭鋼構”案、“黃光裕”案、“汪建中”案、“中山公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組織地方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先後偵辦了“德隆集團”、“南方證券”、“大鵬證券”、“閩發證券”等28家高風險證券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5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1名,挽回經濟損失120億余元。查處上市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
2007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依法查處21家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14起經濟犯罪案件,成功偵辦了“飛天係”案、“斯威特”案、“湖北天發”案等重大案件,累計挽回經濟損失近10億元。
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2006年以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先後部署地方公安機關開展了4次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專項行動、集中行動,共受理案件2000余起,集中查處了“金園汽車”案、“華財信達”案、“帶頭大哥777”案、“東方股王”案等一批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擅自發行股票、集資詐騙案件。
在強化打擊職能的同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不斷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積極推動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的建立完善。2002年以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參與推動《關於在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中加強執法協作的通知》《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及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等的制訂和修訂工作。
此外,公安機關經偵部門還大力加強與證監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完善綜合防控、協同打擊的制度體系,形成打擊證券犯罪的整體合力。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