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5月26日國務院第113次常務會議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農産品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已經初見成效,農産品價格總體平穩,農産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7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近期依法查處的一批經營者惡意囤積、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的違法案件。吉林省、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查處了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聯合內蒙古扎魯特旗正達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吉林省洮南市吉豆經貿有限公司等企業,通過舉行會議等,相互串通,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操縱市場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會議組織者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按照法定最高處罰額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協辦會議的企業各罰款50萬元,對參加會議並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綠豆經銷企業也給予了提醒告誡。山東省物價局查處了某經銷商囤積大蒜,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按照法定最高處罰額度處以10萬元罰款。河南省中牟縣發展改革委查處了當地冷藏保鮮協會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大蒜冷藏收費標準行為,處以8萬元罰款。廣東省物價局查處了廣州市大鵬物流2號倉西一庫某經銷商哄抬綠豆價格的違法行為,處以2萬元罰款。
三部門有關負責人重申,對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及時制止和查處不正當價格行為,防止投機炒作破壞市場機制運作,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國家有關部門下一步將採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強市場價格監管:進一步完善反映市場波動的價格監測制度,建立更加靈敏的價格監測預警體系,擴大監測覆蓋的廣度,增加監測數據的深度;探索建立小品種農産品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完善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價格工作預案;進一步完善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的法律法規,加大對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力量,堅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農産品生産者、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市場供應,安定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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