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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足協紀律委員會新聞發言人詳析涉假俱樂部處罰

2011年06月03日 22:09:44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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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重典治足壇
——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周明詳析涉假俱樂部處罰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公兵 鄭道錦)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以下簡稱紀委會)新聞發言人周明23日介紹了對涉假足球俱樂部作出正式處罰決定的依據,並宣佈了新修訂的處罰條例將更為嚴格,包括“取消追溯時效”、“從重從快”等細則變化。

  不同處罰的依據

  在三支涉假球隊中,廣州醫藥和成都謝菲聯被降級到中甲,中甲球隊青島海利豐被取消註冊資格並罰款20萬元。

  周明針對三傢俱樂部受罰的區別進行了解釋。他説,處罰涉及兩個級別,第一是《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63條所規定的關於腐敗的處罰,其次是第70條關於不正當交易的處罰。本次處罰分別適用這兩個條款。出現差別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要遵循追溯時效的原則,根據第49條的規定,對“不正當交易”進行處罰的追溯時效是兩年,超過兩年不予再處罰。而第63條有關腐敗的處罰則沒有時效的限制。

  成都謝菲聯、廣州醫藥以及青島海利豐,在2007年打假球,都是在兩年之前,因此只能適用第63條的規定給予處罰。青島海利豐在2009年的“吊射門”事件沒有超過兩年的追溯時效。因此,足協分別按照有關“腐敗”和“不正當交易”條款,對青島海利豐2007年和2009年的兩次違紀都進行了並罰。

  周明介紹,上面所説的原則,在我們國家法律以及國際足聯最新版的準則中有明確的規定。

  回應“不公”質疑

  在得知初步處罰決定後,各俱樂部反應不一,廣州和青島兩傢俱樂部的代表認為處罰“太重”和“有失公允”。

  周明對此回應道,廣州和青島兩傢俱樂部已經在22日參加了陳述會(他表示這與此前所傳的聽證會的概念是不同的),沒有提出能夠讓紀委會作出變更或減輕處罰的證據,因此紀委會維持了初步處罰決定。而在正式處罰決定出臺後,足管中心主任韋迪曾向新華社記者透露,俱樂部可以正式向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周明還表示:“中國足球的規範化和國家的法律進程一樣,都遵循一定的規律,程式的正義要優於實體的正義,相比較單純某些案件的個別正義,程式正義才是真正推動中國足球規範化的證據。”

  2月20日,紀委會7名委員在香河開會。會議的議程包括3部分,第一是對2009年處罰工作的總結和回顧,第二是討論相關處罰,第三是對現有處罰條例進行修訂。21日紀委會作出初步處罰決定,並告知俱樂部有進行當面陳述的權利。成都謝菲聯和南京有有俱樂部表示不再進行陳述,廣州醫藥和青島海利豐俱樂部表示要進行陳述。因此在22日下午2點,紀委會聽取了廣州醫藥和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的意見,之後進行了討論,作出了23日宣佈的正式處罰決定。

  今後處罰只升不降

  紀委會對現有處罰條例進行了部分修訂,包括把針對不正當交易、賭博、嚴重違背公平競賽原則等處罰條款都取消了時效的限制,並增加了處罰種類,包括罰款和扣分。

  周明強調,從2009年至今的處罰都是一個標桿。今後根據新修訂的條例進行處罰的話,處罰將只升不降。

  周明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進一步解釋説,從重處罰最嚴重的就是取消註冊資格,但即便取消了追溯時效限制,也不意味著今後所有的處罰都是取消註冊資格,要根據俱樂部行為的嚴重性、影響來最終決定。

  對於青島海利豐這樣被取消註冊資格的俱樂部,球隊如果要繼續生存可以選擇轉讓,對此周明表示:“據我了解,如果轉讓的話,(新球隊)應該從中乙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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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