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最近省委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定期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和《甘肅省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平時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定期考核辦法》和《平時考核辦法》)。
《定期考核辦法》共11章69條,明確了幹部考核評價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考核內容、方法程式以及結果的評定和運用等事項,並就切實做好考核工作對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定期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增強了考核內容的科學性。《定期考核辦法》進一步擴大考核民主,強化了幹部群眾的參與和監督。《定期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定期考核辦法》進一步改進考核方法,增強了考核方法的系統性。《定期考核辦法》綜合運用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民意調查、實績分析、綜合評價等方法,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全面客觀地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為了進一步加強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日常管理,建立平時考核制度,把平時考核作為定期考核的重要補充,作為綜合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平時考核辦法》共6個部分,明確了考核原則、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方法、組織實施、紀律和監督。平時考核內容根據不同時期形勢任務的要求,結合市州、各部門(單位)的工作性質和職能特點確定,主要考核領導班子履行職能情況、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和班子平時運作情況,側重了解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實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內容;對領導幹部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目標任務等情況,側重了解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的情況。注意收集平時考核有關資訊,建立平時考核檔案。定期對平時考核情況進行分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將平時考核結果納入定期考核的綜合評價之中,力求增強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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