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利用率低成為農業生産發展中的大問題。目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約1.5億人,大部分是從中西部流出,集中在京津塘、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特別是中西部産糧大省如安徽、湖南、河南、四川等大批農民工長期舉家外遷,房子、土地長期閒置在農村,導致出現空心村多、空閒地多、撂荒地多的現象,如在安徽部分縣空心村比例超過30%,致使農村土地利用率低。與此同時,城市土地不足以承載城市化過程中城市擴張的需要,有些工廠因土地限制,甚至縮短生産線,限制生産能力。
農民工如何“市民化”。大批進城農民工在有了穩定工作後,往往舉家遷入城市,這些農業人口的大部分希望繼續留在當地打工,不願意再回家鄉務農。他們對經濟發展、城市服務作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但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與城鎮居民差距大,待遇不公平。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跟不上大批農民工進城及流動的需要,如由於大部分農民工社保關係無法異地轉續,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低至不足20%。在大批農民工成為産業大軍的情況下,農民工社保關係異地轉續層次亟待提高。
農村金融最脆弱。目前農民貸款難問題仍未解決,農村金融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農村金融業務和規模與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相比,供需不平衡十分明顯。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資金支援渠道亟待從主要依靠財政直接補貼的方式向主要依靠農村農業金融貸款和金融服務轉變。
強基礎七策扶農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要求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強化對“三農”的支援,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著力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繼續加強農業基礎,在統籌城鄉發展中繼續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繼續增進農民福祉。為此,可以從以下七個方面著力改善:
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完善農村經營制度,引導家庭經營向生産集約化方向發展。遵循和發揚合作社“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團結”的核心價值觀念,和社員擁有所有權、控制權和收益權的基本原則,實現利益相關者合理的利益劃分。鼓勵農戶採用現代科技和物質裝備,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特別是,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引導家庭經營向生産集約化方向發展,通過多種形式發揮“統”的優勢,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水準,提高農民參與市場的競爭力,增強農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提高並保證農民收入的穩步增長。應從我國國情、農情出發,根據農民群眾的收入水準、文化程度和認識水準,推廣和普及合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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