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周婷玉、吳晶) 衛生部和教育部5日發佈緊急通知強調,嚴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為由,向學生推銷季節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類疫苗或搭車收費,嚴禁收取疫苗企業回扣。
兩部門指出,近日,有網民反映部分地區在為學生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過程中存在收費現象,經衛生部核查,網上反映的資訊均為不實報道,目前尚未發現學生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費的現象。
為切實加強對全國學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的管理,防止接種工作中違規行為的發生,衛生部和教育部發佈《關於加強學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再次強調開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願、免費接種”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通知強調,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其他Ⅱ類疫苗接種工作的管理,堅持“知情同意,自願接種”的原則,嚴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為由,向學生推銷季節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類疫苗或搭車收費。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各省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實施方案,共同組織和指導所轄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和教育機構做好學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鼓勵學校、學生及家長對學生疫苗接種工作進行監督,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立即組織進行核查並妥善處置。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