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公安部召開全國會議,要求將全國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延續至12月底。10月20日,(四川)省交警總隊召開全省“深入開展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整治酒後駕駛再掀風暴。會議要求,要做到“四個一律”,保持對整治酒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對酒駕行為人的“零容忍”、駕駛證吊銷、暫扣和醉駕者行政拘留的力度。
自公安部于8月15日部署在全國開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以來,我省成效顯著:全省共檢查駕駛人近12萬人次,查獲酒後駕車違法行為3503起,其中已處理飲酒駕駛2152起,醉酒駕車600起,暫扣駕駛證2190個,吊銷駕駛證91個,行政拘留413人。三季度,全省因酒後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比減少37起,下降63.79%;其中僅發生1起死亡事故,與去年同比,下降90%。
省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此次延續的整治酒駕風暴重點有四:一是嚴格執行“四個一律”;二是從城市延伸到鄉鎮實現全覆蓋;三是各交警支隊和大隊將定期不定期開展集中整治;四是交警總隊將加強督察和暗訪,工作不力的地方將受到處理。
據了解,隨著全國整治酒後駕駛行動的開展,一系列配套法律和政策措施也將出臺,包括嚴格酒後駕駛的法律標準和處罰措施、針對公務人員的特別約束、與銀行和保險機構聯合出臺與個人信用掛鉤等措施。
成都又拘8名“酒鬼”
成都交警于10月19日晚上20:00時-10月20日淩晨,再次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嚴查、嚴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整治行動。交警共查獲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43起,醉酒駕駛交通違法8起,全部依法給予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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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一律”: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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