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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項建設”

時間:2010-01-11 14:46   來源:SRC-423

“十二項建設”

隨著“十大建設”的陸續完成,為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臺灣當局又于1977年9月23日宣佈推行“十二項建設”,並於1978年開始實施,總投資約新台幣4000億元。相較“十大建設”它則加入了農業、文化、區域發展等方面的計劃。它們是:

1.完成臺灣環島鐵路網

包括興建南回鐵路與拓寬東線鐵路。南回鐵路字屏東枋寮至臺東卑南,全長98.2千米,于1980年7月動工,1988年底完工。東線鐵路自花蓮至臺東卑南,全長164千米,軌距由0.673拓寬為1.067米,與全島鐵路軌距相同。工程與1978年開工,1982年7月完工通車。

2.完成臺中港第二、第三期工程

第二期工程以年吞吐量450萬噸為目標,于1979年完工。第三期工程以年吞吐量1100萬噸為目標,主題工程于1983年6月完工。

3.擴建屏東至鵝鑾公路

該公路全長108.3千米,總投資新台幣25億元,于1978年7月動工,1983年8月完工。拓寬為四線高級公路。

4.新建三條東西貫通公路

一條從嘉義至玉山,全長92千米,于1979年動工;一條從水裏至玉山,全長71千米,于1979年7月動工;第三條從玉裏至玉山,第一段玉裏至卓麓長10千米,1981年8月動工,1983年6月竣工。卓麓至玉山一段與阿里山“國家公園”一併規劃建設。

5.改善高雄屏東地區的交通廳條件

總投資新台幣30億元,臺一線于臺十七線于1980年1月動工,1983年2月完工。臺181線及臺185線于1984年完工。

6.興建核能二廠、三廠

總投資1200億元新台幣,二廠于1974年9月開工1983年運轉發電,總裝機容量為197萬千瓦;三廠于1978年4月動工,1985年完工,總裝機容量為190萬千瓦。至此,臺灣核能發電量已佔發電總量32.5%。

7.擴建一貫作業鋼鐵廠

總投資510億元新台幣,1978年7月動工,1982年10月完工。年産粗鋼由150萬噸提高到325萬噸。

8.設置農業機械化基金

1978年7月,臺灣當局提供新台幣40億元,設置農業機械化基金,目的在於推廣農業機械化,扶植農業製造業的發展。

9.改善農田排水系統

總投資19億元新台幣,包括整修排水渠道2794千米,修築防洪設施700余座,延長淡水河道72千米,增加石門水庫等。

10.修建西海岸海堤及全島重要河堤工程

與1978年7月動工,1983年6月完工,包括修築海堤87千米,興建河堤115千米,改建大型灌溉工程4處等。

11.開發新市鎮與興建居民住宅

這是一個20年規劃的長期計劃,從1978年-1984年3月,共建住宅38720戶,開發林口、臺中港、大坪壩等新市鎮。

12.建立各縣市文化中心

總投資15億元新台幣,包括圖書館、博物館、音樂廳等74個分項計劃。

“十大建設”及“十二項建設”作用

“十大建設”、“十二項建設”的相機施行,改善了臺灣的經濟結構,對其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

首先,推動了經濟的結構性調整,促進了産業結構的優化。從總體來看。1976年的第一、二、三産業在經濟總量中所佔的比例分別是13.35%、42.74%、42.9%,1981年變為8.67%、44.5%、46.21%,效果非常明顯。

其次,從工業結構來看,資本和密集型工業有了較快發展,截止到1979年,上述産業佔經濟總量的比重上升到24%。

再次,從社會基礎設施方面看,交通運輸和通訊事業、自來水和電力供應等均有了較大增長,極大地緩解了臺灣長期以來基礎設施落後的矛盾。

最後,重工業發展迅速,大大超過了輕工業,工業生産凈值在製造業中所佔比重連連攀升,1974年首次超過輕工業,為50.5%,1978年增至51.6%,1988年更達到60.1%。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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