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資訊

酒駕連續10年居臺灣交通事故死因首位

時間:2012-09-27 10:4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臺北消息:酒駕肇事連續10年居於臺灣交通事故死因首位。《聯合報》26日報道,2011年臺灣酒駕事件為11萬3千件,因酒駕肇事身亡439人。

  該報道還介紹,臺灣每年在交通事故發生24小時內造成人員死亡的案例中,二到三成為酒後駕車失控。

  觀察臺灣社會酒駕亂象,臺灣“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秘書謝潮儀指出,抵制酒駕應“對症下藥”,建議“立法院”修法提高酒駕罰責、刑期,並協助一犯再犯的酒駕群體強制勒戒。

  報道介紹,目前臺灣酒駕取締標準為,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高於每公升0.25毫克屬違反處罰條例,每公升0.55毫克以上則違反“刑法”。

  《聯合報》相關報道中,為降低酒駕,臺“內政部長”李鴻源建議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酒駕呼氣酒精濃度下修為0.15毫克,酒駕罰款由現行1.5萬到6萬元新台幣,提高為3萬元到9萬元新台幣。他表示,“法規的威嚇力量,務必讓酒駕者第一次就感覺痛,絕不敢再犯第二次。”

  臺灣“司法院”有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1萬4千多名觸犯“不能安全駕駛罪”者中有四成九是再犯,其中甚至還有55人第五次再犯。目前臺灣酒駕致死屬“過失致死”,“內政部”對此建議改為“蓄意殺人”,由此加大刑度差別。

編輯:郭瑩瑩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