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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二二八”的歷史文化分析

時間:2007-12-12 09:52   來源:臺盟

  臺灣“二二八”經過半個多世紀,現在真相已基本大白,臺灣當權者“致歉”,受難者得以“平反”,建立了“二二八”紀念碑。但“二二八”對臺灣歷史文化的深遠影響,還需要深入探討,資以史為鑒。

  (一) “二二八”的社會背景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臺灣同胞歡慶回歸祖國,擺脫日本殖民統治,可望“出頭天”。中國國民黨政府于10月25日派行政長官陳儀接管臺灣,宣佈臺灣重入中國版圖。國民黨政府統治臺灣。以陳儀為首的國民黨軍政人員以戰勝者姿態君臨臺灣。他們一概認為臺灣人被日本奴化而加以蔑視。在政治上,認為“臺灣人沒有政治人才”,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臺灣人排斥在國民黨政府中高級職務之外。據統計,當時的省府行政長官、秘書長、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共二十一名,其中臺灣人只佔一名,其餘二十名均為外省人;省府各處秘書、專員、科長、股長、視察、主任共三百一十六名,其中臺灣人只佔十七名,其餘二百九十九名都為外省人。陳儀于1947年 1 月10日甚至説:“在中國大陸1947年12月25日生效的新憲法將不能適用於臺灣。因為中國人民較為先進,所以才能享有憲法的特權。臺灣人由於受日本長期專制政治的統治,政治意識退化,不能以理智的態度來實行自治的政治,因此需要二、三年之久的國民黨之‘訓政’才能使他們成為完全的公民。”這些言論嚴重地刺傷了臺灣人民的自尊心,摧毀了“出頭天”的願望。

  在文化上,戰前,日本殖民當局于1937年4月禁止學校、機關使用漢文,廢止臺灣報刊的漢文版,強迫臺灣人學習日語。因而30年代以後成長的臺灣人不懂漢文。但戰後僅一年,國民黨政府就禁止報刊的日文版,使受日語成長的一代知識分子失去新知識的來源和發表言論的場所。

  在經濟上,日據時,臺灣形成了畸形的殖民地經濟。臺灣經濟的命脈都被日本資本壟斷,生産設備、技術、部分原料都基本依靠日本輸入。戰後,臺灣經濟斷絕與日本經濟的連係,但大陸經濟又不能取代日本經濟的地位。以化肥為例,1946年津滬青三地運往臺灣的化肥量只佔日據時輸入量的百分之十五;化工、機械等部門因配件、原料等供應中斷,而陷入停産狀態。國民黨政府接管佔臺灣經濟百分之八十的日本企業,在接收過程中趁機大肆貪污,中飽私襄,接收後又管理不善,長期不能復工。

  更嚴重的是國民黨政府實行在內戰基礎上的高度經濟統治政策。繼承日據時的煙草、酒、鹽、樟腦的專賣政策,壟斷其定價權、批發權,其收入達臺灣省財政收入約一半;還設貿易局壟斷臺灣對外貿易。戰後,臺灣共有存糖18萬噸,其中除10萬噸是日資企業存糖外,其餘為民間存糖。國民黨政府用上海糖價的一半價格強行收購,供官僚資本牟取暴利。當初臺灣為防止大陸法幣危機對臺灣的影響,在臺灣單獨發行台幣,另制定法幣與台幣的匯兌率。1946年 8月大陸黃金潮加劇,物價波動十分嚴重。國民黨中央銀行為適應官僚資本套購台幣,奪取臺灣市場低廉商品的需要,一再調整匯率,把臺灣市場攪得起伏不定。台幣膨脹率直線上升,物價迅速高漲。1946年底一斗米價達240台幣,肉一斤約80台幣,而臺灣各業工作月工資,平均只有500台幣,養不活三口之家。再加上失業人口眾多,全省民不聊生。在如此政治經濟情況下,“二二八”的爆發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 “二二八”事件、起義與鎮壓

  “二二八”事件是1947年2月27日晚臺灣專賣局緝私警察在臺北鬧市天馬茶室附近打傷女煙販,開槍打死路人引起公憤而發生的。群眾整夜包圍警察局和憲兵隊,要求嚴懲兇手。第二天清早,臺北群眾自發結隊,從臺北大橋附近,打著“嚴懲兇手”的大橫幅,在倒推的兩輪拖車上裝大鼓為先導開始遊行,隨著大鼓聲,越來越多的群眾加入遊行隊伍。這時,我從鄉下回到臺北,正要回臺北自由報社,在延平北路遇到遊行隊伍,立即參加了遊行隊伍。隊伍先到新公園,再向行政長官公署進發請願,但尚未到達公署大樓門口,就遭到樓頂的機槍掃射。遊行隊伍被打傷打死數人而散開,我即跳進路旁大幹水溝,逃回延平路宿舍。這時已是中午。午後,全市開始罷市、罷工,我又參加群眾隊伍。憤怒的群眾搗毀臺北市專賣分局,包圍廣播電臺,部分群眾衝進電臺,號召全省同胞起來,打倒貪官污吏。陳儀于下午三時宣佈臺北戒嚴,派出軍憲全市武裝巡邏,看到人群就開槍掃射。群眾義憤填膺,紛紛到派出所、警察局奪取武器,抵抗國民黨軍憲的虐殺,從而爆發了武裝起義。起義一夜之間遍及全島,各地紛紛響應。除長官公署等軍政機關和松山、嘉義機場、高雄、基隆要塞外,全省都控制在起義群眾手中。我上述的親身經歷,充分説明“二二八”事件是國民黨當局挑起來,臺灣同胞被迫、自發地起義抵抗的。

  3月1日上午,省參議員代表到長官公署見陳儀,提出抗議及和平解決的意見。陳儀答應派省府五名處長與省參議員、國大代表合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下午到廣播電臺,宣佈解除戒嚴。3月2日下午陳儀再向全省廣播宣佈:不追究參加事變者,撫恤死傷者,省府五名處長參加了處委會(以後未再參加)。但情況開始有變化。據與監察委員楊亮功到臺灣調查的何漢文《臺灣二二八起義見聞紀略》説,“二二八”起義開始時,陳儀以為問題不大,所以給蔣介石的報告中,只是輕描淡寫地説:“由於市民與經濟警察之誤會,發生衝突,雖有少數姦徒,乘機滋事,致有死傷,旋即平息。”但3月2日晚,他看到群眾鬥爭已如火燎原,席捲全省,即向蔣介石發電呼救:“姦匪煽動,挑撥政府與人民間之感情,勾結日寇殘余勢力,致無知平民協從者頗眾,祈即派大軍以平匪氣。”蔣介石立刻于3月2日夜電令駐紮昆山的21軍“全軍開臺平亂,146師從吳淞直開基隆,145師從連雲港開高雄,限于3月8 日以前到達,到臺後歸陳(儀)長官指揮。”據21軍副官處長何聘儒《蔣軍鎮壓臺灣人民起義紀實》説:“21軍軍長劉雨卿接到電令後即于3月3日一早召集軍部會議,宣讀蔣主席電令。”又據劉雨卿遺著,他5日接到蔣介石電話指示後,6日早上到南京見蔣介石“面授機宜”,7 日上午劉由南京乘專機飛臺,見陳儀面陳“蔣公訓示”。21軍如期于8日分別先後在基隆、高雄登陸,向南、向北掃蕩前進,于臺中會師。經過十多天殘酷鎮壓,被殺死者達上萬人之多,起義終告失敗。3月20日起國民黨政府還進行“清鄉”一個多月,搜捕所謂叛亂者,繳集失散的武器,各地一批社會名流乘機被殺害。從上述國民黨軍政上層的動向可以看出:3 月2日到6日陳儀多次與處委會代表會見、二次廣播,口口聲聲答應處委會提出的要求,實是虛與委蛇,緩兵之計。7日傍晚陳儀見王添燈等人前,已從劉雨卿得知援兵將到臺,所以拍案拒絕“二二八事件處理大綱”。

  應該指出,“二二八”事件、起義與鎮壓不是臺灣孤立的事變。國民黨政府接管臺灣,實行專制統治,掠奪臺灣經濟,貪污腐敗,致使官迫民變,釀成“二二八”。而當時在大陸,國民黨接收大員也奔向淪陷區囊括民財,大發“接收財”,腐敗專制,群眾的反抗運動風起雲湧,在國民黨統治區13個省均有民變發生。當臺灣“二二八”起義控制全省,陳儀向蔣介石請援,蔣即從大陸內戰前線抽調二個師到臺灣鎮壓起義。

  “二二八”起義得到大陸媒體的廣泛聲援。遠離臺灣的中共中央也于3月8日通過延安電臺廣播,支援臺灣人民的起義。3月20日還在廣播的基礎上特意發表《解放日報》社論“臺灣自治運動”,指出:“臺灣的自治運動是完全合理的、合法的,和平的。它之所以變成武裝鬥爭,完全是蔣介石逼出來的。”

  (三) “二二八”的政治訴求

  “二二八”是臺灣民眾要求懲辦殺傷煙販的兇手,而引起的一場臺灣全民自發的反對貪官污吏、要求政治改革的鬥爭。因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官吏大多是外省籍人,事件剛開始時出現“打阿山”(外省人)行為,但很快街上就出現制止“打阿山”的標語。處委會也決議:本外省人攜手為政治改革而奮鬥。“打阿山”風很快就停下來,可見“二二八”不是“排外”運動。

  參加“二二八”的人包羅了臺灣社會的各個階層。由於他們各自的利益不同,在“二二八”中提出的政治目標和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都強烈要求臺灣進行政治改革,要求剷除專制和腐敗。全省各縣市各群眾團體都紛紛一致提出了民主和地方自治的要求,比較全面、集中地反映在王添燈整理提出,處委會通過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大綱》32條(通過時補充了10條)。主要內容,在軍事方面提出:“中央可派員在臺徵兵守臺”,“以免臺灣陷內戰漩渦”;在政治方面提出:“制定省自治法”,“省各處長人選應經省議會同意”,“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任”,“除警察機關之外不得逮捕人犯”,“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這些要求並沒有超出舊政協決議的範圍。臺中、嘉義等地在民主自治之外,雖提出推翻國民黨的專制統治,建立人民的政權,但並沒有“背叛國家”。很顯然,“二二八”是多層次的臺灣人民的民主自治運動,民主與自治反映了當時臺灣人民的心聲。

  為什麼民主與自治會成為臺灣人民普遍的要求呢?臺灣人民曾經以“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反抗清朝封建統治。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臺灣人民不斷進行反日鬥爭,要求“出頭天”。30年代後,一部分地主資産階級運用合法手段,進行爭取民主和“地方自治”的鬥爭,有了較豐富的經驗。戰後,國共兩黨于1945年10月10日在重慶達成“雙十協定”,提出“和平建國方針”,要“積極推行地方自治”。1946年5月臺灣省參議員召開第一次會議時,參議員林日高就民主與自治問題提出了質詢。8月臺北《自由報》發刊後,常常報道“雙十協定”和孫中山有關地方自治的言論,介紹臺灣的自治運動歷史,主張臺灣高度自治。臺灣人民在“二二八”中提出民主自治的政治訴求是合法的,是有歷史文化基礎的。

  “二二八”雖然被國民黨政府鎮壓下去,但臺灣人民對民主與自治的追求並沒有停息。一部分“二二八”倖存者,1947年11月在香港組建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繼續為政治民主和地方自治而鬥爭。新中國成立後,臺盟成為中國八大民主黨派之一,仍然高舉著民主自治的旗幟。今天,中國政府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強調“充分理解臺灣同胞在特殊歷史背景下形成的複雜心態,充分尊重他們的願望和要求”;提出兩岸統一後,承認臺灣實行自己的社會經濟制度、高度自治,實現當家作主的願望。

  在“二二八”中是否有臺灣獨立的政治訴求?花蓮縣有名為“全獅隊”提出“臺灣實行獨立”的口號,臺南市青年路出現過“臺灣人要獨立自由”的標語。這是到目前為止發現的二個僅有的“臺獨”事例。“二二八”後主張“臺獨”的人歪曲歷史,硬説“二二八”是臺灣人要求“臺灣獨立”的運動,給“臺獨”戴上金環。但“臺獨”的老祖宗廖文毅,光復後在臺灣只是提出“聯省自治”主張。“二二八”時,他並不在臺灣而在上海。“二二八”後,1947年7月他在上海見到美國魏德邁後,到香港才提出臺灣由聯合國(美國)託管主張。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他移居日本,開始公開進行“臺獨”運動,1965年,被蔣介石招降回臺灣。到1970年代臺獨運動的中心轉到美國,80年代開始向臺灣滲透。臺灣部分黨外人士到美國,把美國臺獨的“住民自決”、“公民投票決定臺灣前途”等言論引進臺灣,1986 年民進黨成立時,把“公民自決”列入黨綱。90年代美國的臺獨分子紛紛潛入臺灣,民進黨竟把“臺獨”條款納入黨綱。但選舉時儘量淡化“臺獨”主張。2000年民進黨成為執政黨後還是不敢公開宣佈實行“臺獨”。(詳見拙著《臺灣史志》“剖析臺獨”等篇)可見,“臺獨”主張産生於在日美的美臺族,不符合臺灣人民的愛國主義傳統,也不符合臺灣人民的根本利益。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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