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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小説天價改編的虛妄和隱憂

時間:2015-01-28 08:44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網路小説天價改編的虛妄和隱憂

  據微博熱搜關鍵詞數據顯示,2015年最受期待的電視劇榜單中,《盜墓筆記》、《羋月傳》、《花千骨》等都屬於網路小説改編的影視劇作品。截至2014年底,共有114部網路小説被購買影視版權,年代跨越古裝、現代、民國,題材涉及仙俠、懸疑、權謀等。

  從數字上審視,網路小説的影視版權出售數量顯現猛增態勢,並且價格越來越高,出現了網路作家的作品“誰先賣誰傻”和影視公司提前“囤貨”,頂級小説高達幾百萬元的影視改編版權之類的現象,直讓人吃驚,也讓網路作家興奮。這是不是意味著網路文學和影視聯姻的春天到來呢?

  客觀地看,這是對網路文學作為影視“富礦”地位的肯定。改編熱與國內影視創作長期遭受“千金難尋好劇本”和網路文學自身特性有關。網路小説具有作者和讀者雙向互動的特點,加上利益和市場力量的裹脅,網路作家特別重視讀者的反映,讀者成為小説創作的參與者。作者為了所謂的點擊量,通常根據網友的閱讀偏向和喜好來對作品進行修改和重構,甚至可以根據讀者的線上反饋增設人物和修改情節,這使網路小説擁有了極高的人氣,為影視改編奠定了觀眾基礎。

  需要指出的是,網路作家有拉長作品字數的慣性——動輒上百萬的字數,沒有篇幅限制,只要有讀者讀,作者願意寫,就可以無限地寫下去,不少作家並不會刻意設置小説的結構,而是隨心所欲,想到哪寫到哪,冗長堆砌。而影視則要在限定的時間篇幅內,演繹人物、情節和衝突。並且,網路小説中的人物形象都被塑造成完美型的,作者可以任憑自己的想像將各種美好的事物加在男女主角身上,這給影視挑選演員也帶來了挑戰。如此種種,也為網路小説的影視改變埋下了隱憂。

  網路文學改編成影視的熱潮,並不都是成功者的身影,也有落寞者。前者如投資不足百萬的國産電影《失戀33天》擊敗同檔期的多部好萊塢大片,取得超過逾3.5億元的票房;後者則有《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改編的電影《請將我遺忘》、《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改編的《戀愛前規則》,同原著小説在網上的廣受追捧相比,影視改編的市場反響了了。有些網路小説,儘管已經出售版權,但由於題材、內容等原因,沒有被主管部門立項。

  網路小説天價改編現象,促使我們更清醒面對網路文學改編的明顯不足——同質化的內容、雷同的風格、産業上的跟風。觀察可知,穿越劇一火,穿越劇就扎堆出現;家庭倫理劇一火,公婆、兒媳到處充斥熒屏;宮廷劇一火,格格、阿哥就輪番上陣……這早已引起了公眾的詬病和非議。

  網路小説天價改編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是一種過度商業化的表現,在激發更多優秀作品出現的同時,也可能造成不當競爭,在片面強調利益的前提下忽視品質,因為無論是影視還是文學,都需要在商業利益和文化價值之間尋找平衡,兼顧商業性與文學性、藝術價值與文化價值。更何況,網路小説天價改編背離了網路文學的一個基本屬性——成本低廉。這恰恰造就了網路小説改編的大量機會,如果價格過高,改編熱能不能持續呢?這對網路文學本身來説,恐怕也不是好事。

  文學是一種語言的藝術,影視則是關於圖像的藝術,兩者具有不同的表現手法與傳播媒介,可以説,是本質上不同的藝術類型,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樣,最電影化的東西和最小説化的東西,除非各自遭到徹底的毀壞,是不可能彼此轉換的。因此,既要看到網路小説改編影視的優勢,也要正視隱憂,不能在虛妄中忘乎所以,睥睨一切。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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